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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2022-12-03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2-14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以通
讯方式送达全体持有人,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在公司 5 楼会议室以现
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召集和主持,应出席持
有人 39 人,实际出席持有人 39 人,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24,300,509.00
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 100%。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
的提案权、表决权,且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的任何职务。上述 10 名持有人
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7,290,000.00 份,未参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的提案及表决。
因此,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为 17,010,509.00 份。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相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阳
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 2022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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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
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 17,010,509.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
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选举张浩、陶红亮、张萌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前述管理委员会成员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
担任职务,且均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或者与前述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17,010,509.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
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同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浩为
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授权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过户等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但持有人自愿放弃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除外);
    5、负责与专业咨询机构或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6、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在存续期内办理或授权资产管理机构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解锁份额
对应标的股票的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8、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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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决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10、决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及对应收益分配安排;
    11、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转让登记;
    12、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审议因个人考核未达标等原因而收回的份
额等的分配/再分配方案(若获授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13、持有人会议或本员工持股计划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17,010,509.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
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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