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城:阳光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23-02-21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23-01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城”)于 2023 年 2 月 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
部关注函〔2023〕第 133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根据关注函中的要求,公
司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就关注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分析,现将回复
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 1. 你公司 2021 年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报告均涉及持续经
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你公司 2023 年 1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
公告》显示,截至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合计 449.80 亿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以下简称“净资产”)的
378%。请你公司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流动性风险、大额债务逾期、持续大额亏损等
情况,说明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充分提
示风险。
公司回复:
1、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经营为主, 自 2021
年初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行业监管环境、新冠疫情及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控
等多项因素的不利影响,房地产市场 2022 年依然延续下行压力,行业信心处在低位、
市场需求和购买力不足。在严酷的市场环境下,公司保持坚定的战略定力,以营销
为核心促销售、争回款,但公司 2022 年全年销售金额仍较 2021 年大幅下降超 70%,
销售规模的大幅下降直接导致了公司的回款规模不及预期,严重影响了公司现金回
流;如此艰难情况下,公司仍调动一切资源优先保竣工、保交付,2022 年全年完成
交付 143 个批次,共计交付 101,165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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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流动性风险及大额债务逾期情况
自 2021 年四季度起,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融资能力大幅度降低,针对
公司债务情况,公司已多次进行风险提示性披露。截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已
到期未支付的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合作方款项、公开市场相关产品等)本金
合计金额 460.18 亿元,其中:涉及担保事项的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累计 217.43
亿元;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 10.15 亿美元,境内
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 196.11 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 月 10 日披
露的《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公告号:2023-006 号)。
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在各级地方政府、监管机构等部门
的指导和支持下,公司积极采取不同措施以期综合化解流动性及债务逾期风险,包
括但不限于折价出售资产、全面停止拿地、实行降本增效、盘活存量资源、提高资
产价值、引入战略合作方等多种措施,全力开展自救纾困和债务风险化解工作。
3、公司 2022 年业绩亏损情况
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000
万元至-1,100,000 万 元,扣 除非经常 性损益 后归属于 上市公 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910,000 万元至-1,210,000 万元。主要因公司销售回款缓慢,相关融资本金使用
期限延长,财务费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资本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按
照费用化进行处理。以及基于 2023 年房地产市场还是以稳定为主,对销售的量价预
期持谨慎态度,计提相应存货跌价准备。
综上,纵观 2022 年至目前,房地产行业需求端及供给端调控政策陆续改善,但
受疫情及政策传递的时效性影响,市场回暖需要一定时间,公司 2023 年 1 月份销售
及回款仍不及预期。公司多笔债务交叉违约已构成大额债务逾期且净额持续增加,
公司依然在努力沟通金融机构对存量债务进行展期和降息,旨在稳定公司的正常经
营秩序。同时,公司以“保竣工、保交付”为核心经营目标,积极盘活存量资源,
实行降本增效,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与会计师事务所进一
步探讨论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具体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本公司已披露的风险因素,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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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 你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显示,你公司涉诉金额约为 260 亿元。截至 2022 年三季度末,你公司预计负债期末
余额为 2.18 亿元。请你公司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关于应当
将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的条件等相关规定,说明你公司是否就相关诉
讼承担了现实义务,履行该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该义务的金额如
何计量,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合规。
公司回复:
1、企业会计准则关于预计负债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四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或有事项》应用指南,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
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企业没有其他现实的选择,只能履行该义
务,如法律要求企业必须履行、有关各方合理预期企业应当履行等。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通常是指履行与或有事项相关
的现时义务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 50%。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其中尤其需要充分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
风险和不确定性,在此基础上按照最佳估计数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
2、公司预计负债的计提情况
公司涉诉金额包含公司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未支付的工程款、罚息及违
约金等,其中借款的本金、利息、工程款及其他应付款,在公司的借款、应付账款
等相应科目确认;原告诉求的罚息及违约金等结合涉诉案件法院判决结果判断原告
诉求本息之外的款项是否构成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金融
机构谈判,寻求展期和降息,结合降息、豁免罚息及违约金的成果判断,部分债务
已经取得成效。结合当下实际情况,对于本息之外的其他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公司
的事项,公司已结合判决结果充分、合规计提预计负债。
因案件审判过程周期较长,且公司在审判过程中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和解及展期
等事项,情况可能随时发生重大变化。鉴于此,公司积极跟进诉讼在资产负债表日
后的进展情况,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公司将实时调整预计负债情况,对
于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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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3. 你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前三季度分别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69.29 亿元、
17.39 亿元,存货跌价损失为你公司 2022 年预计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请结合你公
司的经营情况、房产所处区域及销售情况等,说明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主要存货项
目的具体情况,减值计提依据、测算过程,是否存在报告期集中大额计提资产减值
损失等情形。
公司回复:
2021 年度,因行业政策调控、融资受阻、市场下行等原因,公司基于市场情况
及自身情况,计提约 69.29 亿资产减值损失,并已在 2021 年报及 2021 年报问询函回
复(公告号:2022-084)中做了披露。2022 年度,政策虽有所缓和,但行业整体销
售情况未见好转,公司的销售情况依然不容乐观,全口径签约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超 70%。
1.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项目情况
公司结合市场情况、项目自身情况及谨慎性原则,针对相关项目计提跌价,经
初步测算,涉及的主要大额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 城市 业态 建设情况 计提金额(亿元)
A 汕尾 住宅 在建 4.90
B 北海 高层 在建 4.70
C 贵州 联排别墅、叠拼别墅 在建 3.40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项目说明
(1)汕尾 A 项目:项目位于汕尾城区,项目 2021 年度参照周边约 7,900 元/平
方米的售价进行销售。自 2022 年下半年以来,周边竞品均相应降价,售价大幅下降
至 7,100 元/平方米,致使公司销量大幅下降,去化不及上年同期的一成。公司参照
周边竞品调整售价,计提约 4.9 亿跌价;
(2)北海 B 项目:项目位于北海市银海区,项目 2021 年度销售均价约 11,000
元/平方米,项目周边竞品售价约 10,800-12,000 元/平方米,公司定价与竞品相比,
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自 2022 年下半年起,市场快速调整,周边竞品均相应降价,公
司跟随竞品,将价格调整至约 8,000 元/平方米,计提约 4.7 亿跌价;
(3)贵州 C 项目:项目位于黔南州龙里县。项目 2021 年度结合销售情况并参
照内部定价,售价约 11,800 元/平方米。自 2022 年下半年以来,项目去化几乎停滞,
内部预期售价已无法实现销售目的,因此公司对项目重新定价,参照市场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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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售价由 11,800 元/平方米下调至 10,300 元/平方米,计提约 3.4 亿跌价;
3、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主要依据内部定价及参考周边竞品售价,未专门聘用独
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测算。公司遵循一贯的会计政策及准则要求,测试方式、
测试过程、重要参数选取等与以前年度相同,具体如下:
公司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可变
现净值的确定方法:对于开发产品,以该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开发成本,可变现净值按照所开发项目的
预计售价减去至项目完工时估计的总投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项目估计的总投成本,按照目标成本、合约规划、关键节点计划等动态编制;
预计售价(或测算均价)按已签约及未签约部分分别确定,已签约部分按照实际签
约金额确定售价,未签约部分按照可比市场售价,或公司已售产品的售价及开发产
品的层次、朝向、房型等因素,确定预计售价;销售费用及税费按照项目的营销计
划、预计的税负率分别确定。
综上,公司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计价,不存在报告期集中大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情形。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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