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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10-28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14022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议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八
 项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为新增

 的会计准则,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

 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

 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五

 项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

 行。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和

 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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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

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

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的范围。公司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

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

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2013 年 12 月 31
调整的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日影响金额(元)
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核算的不具有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4,920,000.00
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追溯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       -24,920,000.00
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

金额有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013年度净

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

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

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

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

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

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证监会会计部《关于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

工作的通知》(会计部函[2014]467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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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

变更。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

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调整事项未经审计机构审计,仅为公司财务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初步测算。我们将在2014年年报审计中,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审计后公

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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