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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5-05-09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15-017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5 月 5 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通

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8 人,董事林培明因公务出差无法亲

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王清刚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丁振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情况: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林培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隋建华女士、陈勇先生、王传起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清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邓发先生为公司

总会计师。(高管简历见附件 1)

       表决情况: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人员构成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全体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杨恒坤担任;审计委员会由

独立董事曲之萍、房立棠和董事王清刚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曲之萍担任;

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房立棠、江秀臣和董事杨恒坤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

房立棠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江秀臣、曲之萍和董事丁振华三名董

事组成,主任委员由江秀臣担任。

       表决情况: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张琪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琪简历见附件 2)

                                                                           1
    表决情况: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烟台东方科技环保节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为改善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东方科技环保节能有限公司的资产结构和补充

流动资金,公司决定向其增资 6000 万元。增资后公司对其总投资额共为 1.2 亿

元(详见公司公告编号 2015018-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情况: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8 日


    附件 1:高管人员简历
    林培明,男,1971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龙口东立电线
电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董事。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龙口东立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东方电子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
    林培明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的股
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隋建华,女,1963 年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烟台冰
轮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技术检查科科长,进出口公司业务经理等职务;烟台东
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外经处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兼外经处处长;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隋建华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的股
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陈勇:男,1966 年生,硕士,研究员、中共党员。曾任公司中心所工程师、
副所长,生产处副处长,配电事业部经理,电自事业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

                                                                       2
       陈勇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王清刚:男,1967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烟
台张裕股份有限公司保健酒公司财务科科长,烟台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
兼财务部部长,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会
计师。
       王清刚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的股
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邓发: 男,1973 年生,大学文化,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烟台鹏晖
铜业有限公司成本会计、会计主管,有色安装公司财务处长,烟台鑫洋铜业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
兼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
       邓发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王传起,男,1965 年 5 月生,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东方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心研究所系统室主任、配电事业部副经理、调度自动化事业部
副经理、技术中心系统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技术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
       王传起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
2900 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 2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3
     张琪,女,1976 年生,大学本科。2003 年 5 月至今在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部工作,201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0 年 2 月获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张琪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
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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