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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子: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6-11-10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16026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保护投资

者利益,避免股价波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

票(证券简称:东方电子;证券代码:000682)自 2016 年 10 月 10 日开市起停

牌。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

号 2016020),于 2016 年 10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16021)。

     后经公司确认,该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0 月 24 日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公司

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2),并分别于 2016 年 10 月 29 日、2016 年 11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2016025),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原预计在 2016 年 11 月 10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

报告书),现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并争取在自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 2 个月
的时间内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公司与多方沟通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对方,交易对方非上市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其他第三方。

    2、交易方式: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或现金购买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

    3、标的资产情况:标的资产为软硬件设计开发、设备制造及信息技术服务
相关的行业。

    4、公司股票首次停牌前 1 个交易日(2016 年 9 月 30 日)的主要股东持股
情况:

                                     1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1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93,061,426      19.74%   无限售流通股
   2      山东传诚投资有限公司          6,060,500      0.62%   无限售流通股
   3      梁雯雯                        3,637,377      0.37%   无限售流通股
   4      张伟                          3,589,666      0.37%   无限售流通股
   5      郑忠香                        2,300,000      0.24%   无限售流通股
   6      皋树歧                        2,265,000      0.23%   无限售流通股
   7      王骏                          2,012,200      0.21%   无限售流通股
   8      李民                          1,888,800      0.19%   无限售流通股
   9      许晓明                        1,800,000      0.18%   无限售流通股
  10      龚飞                          1,795,000      0.18%   无限售流通股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初步选定了独立

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并与重组相关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和谈判,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

       同时,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与收购标的的沟通谈判等各项工作尚在进行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

与潜在交易对方进行进一步的商谈,并对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协商、完善和论证,

且未来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

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特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

自 2016 年 11 月 10 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重组

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

展公告。

       四、公司承诺

       公司预计自停牌首日起不超过 2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预计最

晚将在 2016 年 12 月 10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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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

情况确定是否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继续

停牌事项未获得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或停牌申请未获得深交所同意,公司将发

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

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以及有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

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内披露一次有关事

项的组进展公告。

       五、风险提示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 露 媒 体 是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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