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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子: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12-13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16035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12日下午2:30
       会议召开的地点: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振华先生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
表决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名,代表股份数量195,035,864股,
占公司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9.939%。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13名,代表股份数量2,328,39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1)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95,600,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106 %;反对1,763,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89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53,3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163%;反对1,763,592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8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前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公司章程》全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孙广亮律师、穆慧明律师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