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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子:关于收到股东《关于委托股东表决权的承诺》的公告2017-04-01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17018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关于委托股东表决权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子”)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收到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子集团”)的《关于委托股东表决权
的承诺》的函。东方电子集团作为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
思顿”)的股东,兹将其持有的威思顿 5,586 万元出资额(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东方电子行使,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一、委托范围及委托方式

    东方电子集团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将所持有的威思顿的标的股权对应
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东方电子行使,东方电子在委托期限内,有权行使包括但不
限于如下权利:

    1、出席威思顿股东会会议;

    2、针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威思顿公司章程需要股东会讨论、决议的
所有事项行使表决权。东方电子可以按自身的意愿代表东方电子集团行使表决权,
且该等表决权对东方电子集团具有约束力;

    3、东方电子行使上述受托权利时,无需事先征得东方电子集团意见,但在
各决议或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提议作出后应及时告知东方电子集团。

    二、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所述委托表决权的行使期限,为自东方电子集团登记成为威思顿的
股东之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18 个月内。

    三、委托书自东方电子集团签章之日(2017 年 3 月 30 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