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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子:关于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2017-04-10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17027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因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0 月 10 日起开始停牌;经确认该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2016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股
票自 2016 年 10 月 24 日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2016 年 11 月 10 日和
2016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
告》;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
项的公告》,2017 年 1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延期复牌;2017 年 1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停牌期间,
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
    2017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并履行了信息
披露。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
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
业务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 号)》等文件规定,公司在直通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
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需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进行复牌,
预计停牌时间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披露之日起不超过十个交易日。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