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4-26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17030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4月7日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
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3),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4月27日下午2:30在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
场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
事项提示如下:
特别提示:议案8《关于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新增注
册资本等事项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对此议
案回避表决,也不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表决。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7年4月27日(周四)下午2:30(参加会议的股东
请于会前半小时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6日~2017年4月2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
27日9:30至11:30, 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15:00
至2017年4月2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1
合的方式召开。
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4日,于2017年4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 2016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7、关于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新增注册资本等
事项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 年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
(二)、披露情况:
前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刊载于 2017 年 4 月 7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0)。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股东参加会议登记的时候应提供
以下资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
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
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
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17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主楼一楼大厅
4、联系人: 张琪
5、联系方式:电话:0535-5520066 传真:0535-5520069
6、联系地址:烟台市机场路 2 号 邮政编码:26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7 日 9:30 至 11:30,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6 日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 36068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3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琪
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 2 号
电 话:0535-5520066
传 真:0535-5520069
电子邮箱:zhengquan@dongfang-china.com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
附件一、
本单位/本人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
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公司201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公司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
6 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的议案
8 关于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新增注册资本等事项的议案》
4
9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 年度)
的议案
10 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 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议案意见栏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68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买卖方向:买入股票
3、表决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申报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1 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00
2 审议公司201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3 审议公司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4 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
5
5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00
6 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6.00
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的议案 7.00
8 关于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新增注册 8.00
资本等事项的议案
9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 年度)的议案 9.00
10. 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
4、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
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
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
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6 日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规则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
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6
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 QFII)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
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