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5-27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17040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7年6月13日(周二)下午2:30(参加会议的股东
请于会前半小时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
13日9:30至11:30, 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下午
3:00 至2017年6月13日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7日,于2017年6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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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披露情况:前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刊载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的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1)。
3、特别强调事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要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的方式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股东参加会议登记的时候应提供
以下资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
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
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
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登记时间:2017 年 6 月 8 日上午 9: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 2 号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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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一楼大厅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张琪
(2)电话:0535-5520066 传真:0535-5520069
邮箱:zhegnquan@dongfang-china.com
联系地址:烟台市机场路 2 号 邮政编码:264000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13 日 9:30 至 11:30,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6 月 12 日下午 3:00 至 2017 年 6 月 13 日下午 3: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 36068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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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和数量 (股)。
2、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
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8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6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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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12 日下午 3:00,结
束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13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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