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申请文件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本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中使用本所出具的文 件,并保证其引用的相关内容已经本所审阅,确认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办注册会计师: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