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申请文件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本公司及经办注册评估师同意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中使用本公司出具 的文件,并保证其引用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 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经办注册评估师: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