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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子:承诺函(三)2017-09-26  

						                                承诺函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无任何减持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电子”)股份的计划。本次东方电子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分别向东方电子集团
有限公司、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烟台东方威思顿
电气有限公司 83.2587%股权。自东方电子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拟减
持东方电子股份的,本人届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
操作。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
给东方电子造成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