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独立意见2018-09-12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行政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作为东方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
资料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本人的独立判
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思顿电气”)
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程序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威思顿电气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
稳健,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
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
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江秀臣 房立棠 曲之萍
2018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