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08004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持有人持股变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8年4月2日接到控股股东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通告:从2008年1月3日至2008年4月1日收盘,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民事诉讼赔偿过户股份过户12,204,02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25%。截至到2008年4月2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民事诉讼赔偿过户股份35,871,2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仍持有本公司股份201,694,2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2%。 特此公告。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