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19032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19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推荐,董事长提名,聘任方正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止。(方正基先生简历见附件 1)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方正基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方正基
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亦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就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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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于新伟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
下设的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方正基先生为第九届董
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方正基先生简历见附件
1)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方正基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方正基
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就上述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向华夏银行烟台分
行申请的授信额度 1 亿元已到期,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决定继
续向华夏银行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1 亿元,授信类型为信用,授信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 1
方正基简历
方正基,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 年 5 月出生,1999 年毕业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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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邮电学院,获得学士学位。1999 年 9 月起在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
任继电保护业务经理、销售公司办事处主任、大区副经理、行业拓展部部长、销
售公司副总经理、一次设备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方正基先生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
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方正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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