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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子: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2020-04-15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在 2019 年度工作中,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行政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行使独
立董事的职责,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19 年度,我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在每次会议召开前,能够主动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
资料和信息,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会议上积极参
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江秀臣               8                       7              1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认真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则,在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我
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我共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发表《关于终止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发表《2018 年年报重要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提议/事先认可的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发表《独立董事提议/事前认可的独立意
见》、《独立意见》;
    4、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表《独立董事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
独立意见》;
    6、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发表《独立董事对董事会会董事候选
人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现场办公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办公,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
过面对面交流、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参与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1/6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19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19 年 3 月 16 日,公
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一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
交的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之审计计划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
2018 年财务会计报表的初审意见》;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二次工作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积极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我认真积极的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
告,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投资、重要经营业务发展情况
等重大的经营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检查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情况,
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2019 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保持平稳有效,内部控
制制度健全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有序,能够按照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
责。
    4、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投资
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今后,我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责、
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公司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江秀臣
                                                          2020 年 4 月 13 日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在 2019 年度工作中,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行政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行使独
立董事的职责,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2/6
    一、参会情况。
    2019 年度,我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在每次会议召开前,能够主动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
资料和信息,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会议上积极参
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曲之萍               8                       8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认真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则,在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我
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我共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发表《关于终止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发表《2018 年年报重要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提议/事先认可的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发表《独立董事提议/事前认可的独立意
见》、《独立意见》;
    4、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表《独立董事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
独立意见》;
    6、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发表《独立董事对董事会会董事候选
人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现场办公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办公,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
过面对面交流、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参与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19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19 年 3 月 16 日,公
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一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
交的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之审计计划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
2018 年财务会计报表的初审意见》;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二次工作会
                                      3/6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积极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我认真积极的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
告,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投资、重要经营业务发展情况
等重大的经营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检查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情况,
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2019 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保持平稳有效,内部控
制制度健全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有序,能够按照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
责。
    4、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投资
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今后,我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责、
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公司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曲之萍
                                                                2020 年 4 月 13 日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在 2019 年度工作中,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行政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行使独
立董事的职责,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19 年度,我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在每次会议召开前,能够主动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
资料和信息,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会议上积极参
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4/6
      房立棠               8                   8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认真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则,在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我
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我共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发表《关于终止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发表《2018 年年报重要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提议/事先认可的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发表《独立董事提议/事前认可的独立意
见》、《独立意见》;
    4、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表《独立董事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
独立意见》;
    6、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发表《独立董事对董事会会董事候选
人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现场办公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办公,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
过面对面交流、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参与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19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19 年 3 月 16 日,公
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一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
交的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之审计计划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
2018 年财务会计报表的初审意见》;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二次工作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积极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我认真积极的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
告,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投资、重要经营业务发展情况
等重大的经营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

                                   5/6
    2、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检查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情况,
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2019 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保持平稳有效,内部控
制制度健全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有序,能够按照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
责。
    4、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投资
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今后,我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责、
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公司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房立棠
                                                        2020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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