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2021-01-15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海颐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海颐软件”)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
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银行
理财产品,理财额度任何时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该额度有效期为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在不影响海颐软件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短
期自有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以更好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的利益。
2、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理财额度为任何时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
元,该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3、理财品种: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4、理财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
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5、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6、 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海颐软件总经理行使理财项目的决策权,
海颐软件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受金融市场和宏观经济的影响,低风险投资品种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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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颐软件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确定。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海颐软件总经理行使理财项目的投资决策权,海
颐软件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2)海颐软件财务科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
督,确保资金的安全。公司财务部通过对理财产品购买备案、资金周报等方式监
控投资额度的使用情况。
(3)公司审计部有权进行日常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是在确保海颐软件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
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维护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颐软件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公司
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程序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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