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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08-10-28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08018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10月24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公司决策程序及季报告编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2008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08年三季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08年三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口东立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以前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龙口东立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立公司")在招商银行烟台分行的银行借款1700万元担保已经到期,根据东立公司的资金现状,东立公司需要继续使用该信用额度。因此,东立公司特向招商银行烟台分行重新申请17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继续为东立公司在招商银行烟台分行17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情况: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附件1)

    表决情况: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议题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10月27日

    

    

    附件1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深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有求,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如下修订:

    一、第一章总则 新增第二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删除原第二章 监事,原第三章监事会职权变更为第二章。

    三、删除原第九条、第十条。

    四、原第十一条变更为第三条;原第十一条第(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修改为第(五)"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六)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新增第(八)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五、删除原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六、原第十五条变更为第四条。

    七、删除原第十六条。

    八、原第四章变更为第三章。

    九、原第十七条变更为第五条,并且由原来的"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公告说明原因。"

    修改为"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在会议召开前2日送达全体监事。"

    十、原第十八条变更为第六条,原第五章变更为第六章,原第十九条变更为第七条,原第二十条变更为第八条,删除原第二十一条,删除原第二十二条。

    十一、原第二十三条变更为第九条并修改为"监事会决议应由半数以上的监事表决同意,方可通过。"

    十二、原第六章变更为第五章,原第二十四条变更为第九条,原第二十五条变更为第十条,删除原第二十六条,删除原第二十七条,原第七章变更第六章,原第二十八表变更为第十二条,原第二十九条变更为第十三条,原地巴掌变更为第七章,原第三十条变更为第十四条,原第三十一条变更为第十五条,原第九章变更为第八章,原第三十二条变更为第十六条,删除原第三十三条,原第三十四条变更为第十七条。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