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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子: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1-04-23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21-10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实现

合并利润 317,346,345.62 元,其中归母净利润 278,143,020.05 元。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112,414,088.17 元,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 10%法

定盈余公积金 11,241,408.82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63,371,357.43 元,减 2019

年的现金分红 50,947,626.27 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3,596,410.51

元。

       随着我国能源转型的推进,电网公司采取措施推动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
电力系统发电、输变电、配用电各个环节都面临着变化和挑战。为了提高公司的

产业优势和竞争力,公司计划加大在新技术应用方面的研发投入。2020 年虽然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但考虑到未来研发投入对公司资金需求

的压力,公司董事会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考量,决定 2020 年不分派现金红利,不

分配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现金分红金额占 以其他方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分红年度合并报
最近三年公司利                                  合并报表中归属 式(如回 红金额占合并报表
                 现金分红金额    表中归属于上市
润分配情况如下                                  于上市公司普通 购股份)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含税)      公司普通股股东
表: 分红年度                                   股股东的净利润 现金分红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的净利润
                                                    的比率     的金额       润的比例
    2020 年               0.00    278,143,020.05        0.00%      0.00            0.00%

                                 1/3
   2019 年      50,947,626.27    247,085,399.66   20.62%   0.00            0.00%
   2018 年               0.00    171,101,008.97   0.00%    0.00            0.00%

      三、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现金分红的条件、分配比例及

 期间间隔: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实施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现金分红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该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3、公司该年度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正值;

      4、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

 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

 则上每年可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

 求等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未现金分红的原因

    为了提高公司的产业优势和竞争力,公司计划加大在新技术应用方面的研发

投入。2020 年虽然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但考虑到未来研发

投入对公司资金需求的压力,公司董事会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考量,决定 2020 年

不分派现金红利,不分配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20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新

产品的研发和现有产品的技术升级。公司发展战略确定输变电产业、配用电产业、
综合能源产业、云化产业、可再生能源消纳产业、末端感知产业、新型电力电子

                                2/3
的相关产品为研发重点,布局公司在电网业态变革和数智化转型中的竞争优势。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

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考虑到未来研发投入对公司资金需求的压力,

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提高和完善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是公司面对行业变革和市场竞争,实现持续

发展的根本所在。我们同意董事会作出的 2020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配,不分配红

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定,我们认为这项决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

形式召开,并按照规定为中小投资者提供网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的便利。

   八、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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