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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子:对外投资公告2008-12-29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08020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与烟台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商行")达成初步意见,以自有资金1900万元认购烟台商行增资扩股股份1000万股,约占烟台商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0.5%(具体比例根据烟台商行增资扩股后实际总股本确定)。

    该投资事项已由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名称:烟台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商行")

    法定代表人:庄永辉;

    注册地址:中国 烟台市北马路6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87,065,541元

    主营业务:银行金融业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烟台商行是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及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依据2008年1月3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山东银监局关于同意烟台市商业银行2008年增资扩股暨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批复》的核准,烟台商行进行增资扩股,按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的价格新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3亿股,总股本扩至20亿股。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烟台商行新增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3亿股;

    2、公司拟认购人民币普通股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认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元(根据烟台商行经中介机构审计后的净资产及综合调查评估其未来的发展前景,结合国际通用的定价标准,经过商务谈判后确定前述每股认购价格),公司应支付认购股款总计人民币1900万元;

    3、在协议成立之日起五个银行营业日内,在双方相互配合下,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该股份的认购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烟台商行账户;

    4、烟台商行收到公司支付的认购价款后应办理适当的验资手续及向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增资扩股等审批、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将公司登记为烟台商行的持有该股份的股东及将公司登记于烟台商行的股东名册,并向公司交付与该股份相应的烟台商行股份权利凭证。公司自工商登记完成成为烟台商行股东之日起,依照法律和烟台商行的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5、签署及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各方公司公章后成立,并在获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投资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1900万元投资认购烟台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股份1000万股,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

    2、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防范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股份认购协议 

    2、董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