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1-08-27
东方电子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认可意见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东方电子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股权。公司在召开董事会
前已将本次交易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
关文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本次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我们对《关于收购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
2、公司本次股权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方案合理、可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合规,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
4、本次交易有利于减少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整合海
外销售平台资源,充分发挥公司的产品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海华电力的
营销渠道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公司海外发展战略的推进和海外业务拓展。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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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烟台海华电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认可意见》之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杜至刚 房绍坤 王贡勇
2021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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