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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3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在 2021 年度工作中,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

度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1 年度,我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在每次会议召开前,能够主动获取做出决

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公司各

项议案,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王贡勇              6                      6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认真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则,在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

上,依据我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我共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对公司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但保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收购烟

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子公司对外(对

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现场办公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办公,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并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
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参与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1 /6
       本人是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

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积极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我认真积极的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定期审阅公司

提供的信息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投资、

重要经营业务发展情况等重大的经营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

议。

       2、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情况,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2021 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

保持平稳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有序,能

够按照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

       4、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

实维护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今后,我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责、公正独

立地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公司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王贡勇

                                                                 2022 年 4 月 21 日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在 2021 年度工作中,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
                                   2 /6
度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1 年度,我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在每次会议召开前,能够主动获取做出决

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公司各

项议案,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杜至刚              6                      6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认真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则,在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

上,依据我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我共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对公司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但保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收购烟

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子公司对外(对

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现场办公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办公,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并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

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参与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是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

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积极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我认真积极的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定期审阅公司

                                  3 /6
提供的信息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投资、

重要经营业务发展情况等重大的经营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

议。

       2、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情况,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2021 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

保持平稳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有序,能

够按照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

       4、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

实维护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今后,我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责、公正独

立地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公司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杜至刚

                                                                     2022 年 4 月 21 日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在 2021 年度工作中,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

度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1 年度,我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在每次会议召开前,能够主动获取做出决

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公司各
                                   4 /6
项议案,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房绍坤           6                        6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认真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则,在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

上,依据我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我共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对公司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但保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收购烟

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子公司对外(对

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现场办公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办公,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并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

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参与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是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决策

委员会委员。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积极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我认真积极的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定期审阅公司

提供的信息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投资、

重要经营业务发展情况等重大的经营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

议。

       2、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5 /6
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情况,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2021 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

保持平稳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有序,能

够按照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

    4、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

实维护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今后,我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责、公正独

立地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公司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房绍坤

                                                              2022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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