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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19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在 2022 年度工作中,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

度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2 年度,我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在每次会议召开前,能够主动获取做出决

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公司各

项议案,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杜至刚              7                    7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认真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则,在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

上,依据我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我共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但保

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

独立意见》;

    3、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

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了《对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但保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现场办公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
                               1/6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

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参与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是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

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我认真积极地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定期审阅公司

提供的信息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投资、

重要经营业务发展情况等重大的经营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

议。

       2、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情况,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2022 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

保持平稳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有序,能

够按照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

       4、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
实维护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杜至刚
                                                          2023 年 4 月 17 日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在 2022 年度工作中,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2/6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

度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2 年度,我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在每次会议召开前,能够主动获取做出决

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公司各

项议案,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房绍坤              7                    7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认真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则,在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

上,依据我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我共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但保

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

独立意见》;

    3、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

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了《对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但保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现场办公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

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3/6
       四、参与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是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决策

委员会委员。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交的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之审计计划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 2021 年财务会计报表的初审意见》;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我认真积极地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定期审阅公司

提供的信息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投资、

重要经营业务发展情况等重大的经营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

议。

       2、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情况,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2022 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

保持平稳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有序,能
够按照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

       4、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

实维护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房绍坤

                                                               2023 年 4 月 17 日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4/6
    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在 2022 年度工作中,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

度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2 年度,我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在每次会议召开前,能够主动获取做出决

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公司各

项议案,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王贡勇              7                    7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认真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则,在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

上,依据我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我共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但保

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

独立意见》;

    3、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

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了《对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但保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现场办公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

                               5/6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

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参与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是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

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交的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之审计计划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 2021 年财务会计报表的初审意

见》;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我认真积极地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定期审阅公司

提供的信息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投资、

重要经营业务发展情况等重大的经营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

议。

       2、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情况,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2022 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

保持平稳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有序,能

够按照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

       4、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

实维护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王贡勇

                                                            2023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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