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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子:公07-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2023-04-19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

损失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核销坏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和经营状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检查,对部分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进行核销。

    (一)本次核销情况概述

    本次拟核销的资产项目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核销金额共计 21,117,166.98 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资产核销项目                核销金额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应收账款                                15,554,167.32                  0.00

其他应收款                                 790,172.54                  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772,827.12                  0.00

             小 计                      21,117,166.98                  0.00

    (二)资产核销的依据、原因和具体金额

    1、本次应收账款核销情况说明

    公司拟对债务人已注销或长期挂账多次催收无果,已实际产生损失的应收




                                    1
账款予以核销,金额合计 15,554,167.32 元,共涉及 50 家客户。本次核销的应

收账款都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故核销对本年度利润总额无影响。

    本次核销后,公司将做好台账登记管理,对前述债权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

权利。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名称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贝思特宽带通讯(烟台)有限公司    8,640,672.06   已清算,破产程序已终结。

 长春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1,350,762.00           无法收回

 青龙满族自治县龙汇矿业有限公司      679,000.00           无法收回

              小 计               10,670,434.06

    2、本次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说明

    2022 年,公司对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再次梳理,发现部分其他应

收款的账龄时间长,确实已无法收回,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拟对 25 户其

他应收款进行核销,金额合计为 790,172.54 元。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都已全

额计提坏账准备,故核销对本年度利润总额无影响。

    本次核销后,公司将做好台账登记管理,对前述债权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

权利。

    3、本次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销情况说明

    公司投资的陕西银河网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成本 1,500,000.00 元,持股
比例 18%,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陕西银河网电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公司本次

核销对其的股权投资。

    公司投资的烟台外贸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投资成本 3,272,827.12 元,持股

比例 37.4%,2002 年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鉴于已经无法取得该单位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核销对其的股权投资。

    上述核销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无影响。




    本次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核销依据充分,不



                                     2
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各项资产核销业务

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无影响。上述数据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确认。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核销部

分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依据充分,

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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