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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兴能源: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1-27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8-108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4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3 日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7 日
    (七)出席对象:
    1、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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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12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持股 5%(不含 5%)以下的股东。
    3、议案 1、2 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                                                    √

  1.00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或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
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 年 12 月 13 日 9:0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12 层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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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在 2018
年 12 月 13 日 17:00 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月青、杨祥
    联系电话:0477-8139874
    联系传真:0477-8139833
    电子邮箱:yxny@berun.cc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12 层证券事务部
    邮    编:017000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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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3”,投票简称为“远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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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内蒙古远
  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
  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                                           √

  1.00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名称/姓名(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

  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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