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兴能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再冻结的公告2018-11-27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109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内蒙
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
股份解除司法冻结、解除质押冻结后办理了质押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大股 冻结股数 冻结开始日 解除冻结日 占其所持
股东名称 冻结申请人
东及一致行动人 (股) 期 期 股份比例
2017 年 8 月 2018 年 11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
博源集团 公司第一大股东 126,691,918 9.58%
16 日 月 22 日 法院
2017 年 8 月 2018 年 11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
博源集团 公司第一大股东 80,000,000 6.05%
16 日 月 22 日 法院
2017 年 8 月 2018 年 11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
博源集团 公司第一大股东 40,000,000 3.02%
16 日 月 22 日 法院
解除司法冻结股份小计 246,691,918 18.65%
2016 年 9 月 2018 年 11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
博源集团 公司第一大股东 126,691,918 9.58%
29 日 月 23 日 公司鄂托克西街支行
2016 年 9 月 2018 年 11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
博源集团 公司第一大股东 80,000,000 6.05%
29 日 月 23 日 公司鄂托克西街支行
2016 年 9 月 2018 年 11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
博源集团 公司第一大股东 40,000,000 3.02%
29 日 月 23 日 公司鄂托克西街支行
解除质押冻结股份小计 246,691,918 18.65%
博源集团所持公司的上述 24,669.19 万股股份,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出具了执行裁定书,解除了上述股份的司法冻结;同时,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鄂托克西街支行解除了上述股份的质押。
二、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
本次冻结
是否为第一大股 冻结股数 冻结开始 冻结到期
股东名称 冻结申请人 占其所持 用途
东及一致行动人 (股) 日期 日
股份比例
至办理解 鄂尔多斯银行股
2018 年 11 对外
博源集团 公司第一大股东 126,691,918 除质押登 份有限公司鄂托 9.58%
月 23 日 担保
记之日止 克西街支行
至办理解 鄂尔多斯银行股
2018 年 11 对外
博源集团 公司第一大股东 80,000,000 除质押登 份有限公司鄂托 6.05%
月 23 日 担保
记之日止 克西街支行
至办理解 鄂尔多斯银行股
2018 年 11 对外
博源集团 公司第一大股东 40,000,000 除质押登 份有限公司鄂托 3.02%
月 23 日 担保
记之日止 克西街支行
质押冻结股份合计 246,691,918 18.65%
经与博源集团核实,博源集团持有公司的上述 24,669.19 万股股份,因其对
外担保办理续贷手续,继续质押给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西支行,质押登
记日为 2018 年 11 月 23 日。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止 2018 年 11 月 23 日,博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22,491,99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3.26%,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稷弘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300,9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
博源集团和中稷弘立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54,792,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07% ; 博 源 集 团 和 中 稷 弘 立 累 计 冻 结 ( 质 押 、 司 法 )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1,353,091,9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03%。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
影响,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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