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兴能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4%暨回购进展的公告2019-01-31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9-01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4%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5 日召开
七届十六次董事会、2018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召开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上述事
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披露,
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
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
相关规定。自《回购细则》实施以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
2,754.00 万股(2019 年 1 月 24 日至 2019 年 1 月 30 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
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15,072.57 万股的 25%。
截至 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6,000.9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024%,最高成交价为 3.2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7 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 44,079.89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根据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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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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