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兴能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19-03-20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19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内蒙
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通知,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
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稷弘立”)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冻结后,办理了质押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大股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日 解除质押日 占其所持
股东名称 质权人
东及一致行动人 (股) 期 期 股份比例
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6 年 2 月 2019 年 3 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中稷弘立 30,600,000 94.73%
一致行动人 29 日 18 日 限公司乌海分行
解除质押冻结股份小计 30,600,000 94.73%
中稷弘立持有公司的上述 3,060 万股股份,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为内蒙古
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实地”)贷款担保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目前,博源实地已还清该银行贷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乌海分行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办理了上述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
是否为第一大股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股东名称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东及一致行动人 (股) 日期 日
股份比例
至办理解 阿拉善农村商
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9 年 3 融资
中稷弘立 30,600,000 除质押登 业银行股份有 94.73%
一致行动人 月 18 日 担保
记之日止 限公司
质押冻结股份合计 30,600,000 94.73%
中稷弘立同意将上述 3,060 万股股份质押给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为博源实地贷款提供担保,质押登记日为 2019 年 3 月 18 日。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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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9 年 3 月 18 日,博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22,491,995 股,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33.26% , 通 过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中 稷 弘 立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32,300,9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博源集团和中稷弘立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54,792,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07%;博源集团和中稷弘立累计冻结(质
押、司法)持有的公司股份 1,353,091,9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03%。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
影响,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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