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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兴能源:公司章程修正案2019-04-2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
 开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
 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拟变更注册地址。董事会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共 60.00 万股。根据 2019 年 4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
 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2019〕10 号)文件要求,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本次涉及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        第五条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南路14号创业大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厦B座16层。                             12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76,652,992元。                       3,976,052,992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976,652,99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3,976,052,99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
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 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
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可连选连任。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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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
                                    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
                                    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
                                    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
                                    运作。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
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 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
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 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理人员。                            员。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公司章程修正案尚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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