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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兴能源: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的公告2021-12-18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116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进战略调整,优化
产业结构,聚焦天然碱主业,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拟将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
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源水务”)的 51%股权以人民币 1 元转让给
鄂尔多斯市泉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顺实业”),转让完成后,公司将
不再持有博源水务的股权。
    (二)交易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八届十八次监事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泉顺实业无关联
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获得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泉顺实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6MA0R93HR8M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蒙大工业园区
    5.法定代表人:郭宝成

                                    1
      6.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10 日
      8.经营范围: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
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化肥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装卸搬运;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石方工程
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9.股东持股情况:

 刘                 黄                  高
          杜                   王
 治                 玉                  连
          萌                   彦
 桧                 华                  柱

  80%      20%       100%       90% 10%
 陕西泓名佳      广州市均安   成都鑫瑞        郭     吴   边
 润能源科技      环保科技有   隆化工有        宝     江   小
   有限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成     斌   艳

         25%           15%          15%        15%    15% 15%
                                                                内蒙古裕诚化
                   内蒙古义朋工贸有限公司                         工有限公司

                                        60%                            40%
                                     鄂尔多斯市泉顺实业有限公司


      10.泉顺实业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
关系。
      11.泉顺实业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成立,目前尚未开展相关业务。
      12.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未发现泉顺实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6767866467U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镇工业园区
      5.法定代表人:张健军

                                          2
    6.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4 年 11 月 23 日
    8.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自来水的生产、供应(有效期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污水处理,中水回用。 一般经营项目:供水用水设施的安装、维修
及其零配件销售。
    9.股东持股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         内蒙古大兴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1%               49%
                         内蒙古博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10.历史沿革:博源水务系经乌审旗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 2004 年 11 月
23 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近三年未发生股权变动,博源水务成立以来主营污
水处理,中水回用等业务。
    11.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8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881.75                    8,326.36

负债总额                              9,559.91                    9,520.68

净资产                                  321.83                   -1,194.32

   项目             2020年度(经审计)            2021年1-8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15.49                    1,358.38

利润总额                               -644.87                   -1,516.16

净利润                                 -644.87                   -1,516.16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博
源水务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蒙古博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8 月审
计报告》(XYZH/2021BJAA140598)。
    12.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未发现博源水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其他说明
    1.截止目前,公司持有的博源水务股权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

                                       3
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向博源水务另外一家股东内蒙古大兴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发出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函件,内蒙古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接到
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函件之日起未作答复,且已满三十日,根据《公司法》《内
蒙古博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视为博源水务另外一家股东内蒙古大
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3.本次交易完成后,博源水务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截至目前,博源水务欠公司往来款 6,839.45 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
(草案)约定,博源水务于 3 年内付清对公司的债务,且 2022 年底前偿还金额
不少于总债务的 30%,2023 年底前偿还金额不少于总债务的 30%,2024 年底前付
清对公司的债务。且在前述还款期间,博源水务于每年 6 月 30 日前偿还的债务
不少于前述当年应付债务的 50%,泉顺实业自愿为总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
以本次股权转让后所持有的博源水务 51%股权作质押。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委托博源水务理财、不存在为博源水务提供担保、
提供财务资助以及其他博源水务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交易依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蒙古博源水务有限
责任公司 2021 年 1-8 月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博源水务净资产
为-1,194.32 万元。
    本次交易参考上述审计值,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博源水务 51%股权作
价为 1 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签订各方:
    甲方: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鄂尔多斯市泉顺实业有限公司
    丙方:内蒙古博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1.截止本协议签订日,丙方的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人民币,该公司依法有
效存续。甲方持有丙方 51%的股权,是该公司合法股东。甲方同意将其持有丙方
51%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4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丙方欠甲方往来款 6,839.45 万元;截止本协议
签订日,丙方对甲方累计形成的债务简称“总债务”。
    3.“过渡期”指审计基准日(2021 年 8 月 31 日)至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日。
    4.本协议生效后,待甲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 3 个工
作日内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5.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蒙古博源水务有
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8 月审计报告》(XYZH/2021BJAA140598),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丙方总资产为 8,326.36 万元,负债为 9,520.68 万元,净资产为
-1,194.32 万元。甲方、乙方一致同意参考前述丙方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确定截
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丙方 51%股权作价 1 元,为本次股权转让价款。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全额支付股权转让价
款。
    7.丙方分 3 年付清甲、乙、丙三方在本协议鉴于中确认的丙方对甲方的总债
务。2022 年偿还金额不少于总债务的 30%;2023 年偿还金额不少于总债务的 30%;
2024 年付清对甲方的剩余债务。且在前述还款期内,丙方于每年 6 月 30 日前偿
还的债务不少于前述当年应付债务的 50%。如丙方不能按照前述时间节点足额偿
还债务,则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乙方已审查甲方、丙方债权债务发生的相关文件,确认丙方对甲方累计形
成的总债务的真实性。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自愿为丙方对甲方的上述总债
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并以本次股权转让后所持有的丙方 51%股权作质押,乙方
应于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前述股权质押
手续。
    9.本次股权转让后,丙方所有员工仍由股权转让后的新公司承继。
    10.过渡期内标的股权损益由乙方承担。
    11.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
经甲方董事会、丙方股东会表决通过本协议约定的所有事宜后生效。
       六、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博源水务所有员工仍由股权转让后的新公司承继,不涉及土地
租赁及债权债务转让等事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和同业竞


                                     5
争。
    2.本次交易事项已经泉顺实业权力机构审议通过。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转让博源水务股权是为推进战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聚焦天然
碱主业,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未
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2.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本次转让博源水务股权预计影响公司 2021
年度利润总额约 729.18 万元(最终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
准),将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次交易不
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博源水务的股权,博源水务将不再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本次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对其及其大股东的背景、财务状
况和资信情况等进行了考察,认为其具备按协议约定支付本次交易款项的能力。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事项符合公司
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推进战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聚焦天然碱主业,进
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经各合作方友好协商,本
着平等合作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平、公正,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转让内蒙古博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
    3.八届十九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4.《股权转让协议》(草案);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蒙古博源水务有限责
任公司 2021 年 1-8 月审计报告》(XYZH/2021BJAA140598)。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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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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