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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兴能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2022-05-14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
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现
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公司考虑到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拟为控股子公司兴安盟博源化学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安化学”)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3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兴安化学拟向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融资租赁
业务,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30,000万元,期
限三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葛根庙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许自新
    4.注册资本:314,517.5万元
    5.成立日期:2011年06月28日
    6.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化肥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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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7.与公司关联关系:兴安化学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8.股权结构:
              内蒙古远兴       中国石化集           光大永明资
              能源股份有       团河南石油           产管理股份
                限公司           勘探局             有限公司

                          68.55%       18.29%        13.16%

                        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6.55%                73.45%

                      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兴安化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0,588.07                    395,443.57
  负债总额                          98,720.95                     77,774.03

  净资产                           311,867.12                    317,669.54
      项目           2021年度(经审计)         2022年1-3月份(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7,106.74                     48,164.28
  利润总额                          11,800.07                      6,910.35
  净利润                            10,994.97                      5,670.4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三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 30,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补充其流动资金,是保障控股子公司生
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2.就本次担保事宜公司与兴安化学签署《反担保协议书》,担保风险可控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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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担保具备可执行条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兴安化学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补充其流动资金,是保障生
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兴安化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担保
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贷款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17,143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7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4,2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3%。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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