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04-29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7-03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概述
(1)本次交易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公
司”)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华基金”)。
(2)本次交易标的:银华基金租赁东北证券交易席位、东北证券代销银华
基金金融产品。
2.交易各方关联关系
(1)银华基金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21%的股份,公司董事长李福
春先生任银华基金董事。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7
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关联交易
及预计2017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
易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银华基金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21%的股份,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
生任银华基金董事。
银华基金成立于 2001 年 5 月 28 日,注册资本 200,000,000 元。截至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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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2 月 31 日,银华基金总资产 2,537,778,628.31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1,759,092,038.67 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1,609,811,167.25 元,营业利润
443,622,330.64 元,净利润 326,260,535.96 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席位租赁费用及代销金融产品收入参照行业惯例执行,采用市场定价原则。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
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确定符合相关程序,交易定价符合
市场定价的原则,交易过程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会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
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6年,公司通过向银华基金出租交易席位取得租赁收入12,936,629.07元,
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取得劳务收入101,720.08元。
2017年,公司拟继续向银华基金出租交易席位,产生的交易佣金金额尚无法
预计,席位租赁费用以实际发生数计算;代销金融产品取得的收入以实际发生数
计算。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资料,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
司东证融汇为亚泰热力提供资产支持证券融资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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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东证融汇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
司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泰热力”)提供资产支持证券融资
服务,担任唯一的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负责设立“东证融汇-亚泰热力供热合
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为亚泰热力就该专项计划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关
联交易事项,收取财务顾问费用(含税)8,000,000 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6-098)。
东证融汇已完成东证融汇-亚泰热力供热合同债权资产支持证券的发售,发
行金额合计人民币 100,000 万元,该专项计划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正式成立。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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