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2016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2017-04-29
2016 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现将公司 2016 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6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发放情况
公司监事薪酬由津贴和其他薪酬构成。津贴向全体监事按月发
放。公司专职监事长、副监事长及职工监事依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
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确定其他薪酬。公司非职工监事
不在公司领取除津贴以外的其他薪酬。
二、2016 年度监事考核情况
(一)监事履职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5 次,其中现场会议 3 次,
通讯表决会议 2 次,公司各位监事积极参会,认真履职,对选举监事
长、副监事长,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等 13 项议案进行了审议;未能亲自参加会议的监事,也会仔细研读
并了解会议议案及背景信息,在会前及时地依照法定程序出具授权委
托书表明表决意见,委托其他参会监事代为出席会议进行表决,不存
在任何缺席会议的情况。各位监事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对公司基
本制度、监事会人员构成、财务状况、合规情况、等重大事项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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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障公司规范运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6 年,公司监事共出席股东大会 5 次,列席董事会现场会议
2 次、总裁办公会 6 次,累计听取事项 110 项,对财务决算、预算,
利润分配,合规管理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分析报告,运营
工作报告,营业网点经营情况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社会责任报告,
薪酬与绩效管理,选聘董事,基本制度修订,重大投资、融资、关联
交易,年度、季度重点工作规划等重要事项的决策过程进行了监督,
并且持续跟踪了解相关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通过对股东大会、董事
会、总裁办公会会议的召集、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监督检查,
实现对公司董事会、经理层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的监督检查,切实维
护股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二)监事考核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各位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审查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
核意见,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
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行使了监事职权。公司监事
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未发生《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监事薪酬
与考核管理制度》中规定的禁止行为。
2016 年度,公司监事认真参加历次监事会会议,积极列席现场
董事会会议和历次股东大会。各位监事亲自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平
均比率为 82%,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平均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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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8%,未出现缺席的情况。
特此说明。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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