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7-03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3. 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 15:00 至 2017 年 5 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3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 年 4 月 29 日和 2017 年 5 月 17 日,公 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分别刊登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1 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30 人,代表股份数 996,812,128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2.590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数 995,607,326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2.5391%;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28 人,代表股份数 1,204,802 股,占公司 总股份数的 0.051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议案 表决事项 获得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通过 《公司 2016 年度董 1.00 995,743,174 99.8928% 1,068,954 0.1072% 0 0.0000% 是 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16 年度监 2.00 995,743,174 99.8928% 1,068,954 0.1072% 0 0.0000% 是 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16 年度财 3.00 995,743,174 99.8928% 968,954 0.0972% 100,000 0.0100% 是 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6 年度利 4.00 995,743,174 99.8928% 1,068,954 0.1072% 0 0.0000% 是 润分配议案》 《公司 2016 年年度 5.00 995,743,174 99.8928% 968,954 0.0972% 100,000 0.0100% 是 报告及其摘要》 《关于公司 2016 年 关联交易及预计 6.00 274,574,430 99.6122% 1,068,954 0.3878% 0 0.0000% 是 2017 年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 7.00 2016 年度存放与使 995,743,174 99.8928% 1,068,954 0.1072% 0 0.0000% 是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 说明: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 大股东,是议案 6《关于公司 2016 年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7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所列交易涉及的关联方,共持有公司股份 721,168,744 股,上述关联方对该议案 回避表决,亦没有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 2016 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公司 2016 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公司 201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及《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序号 表决事项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公司 2016 年度董 1.00 135,848 11.2755% 1,068,954 88.7245% 0 0.0000% 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16 年度监 2.00 135,848 11.2755% 1,068,954 88.7245% 0 0.0000% 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16 年度财 3.00 135,848 11.2755% 968,954 80.4243% 100,000 8.3001% 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6 年度利 4.00 135,848 11.2755% 1,068,954 88.7245% 0 0.0000% 润分配议案》 《公司 2016 年年度 5.00 135,848 11.2755% 968,954 80.4243% 100,000 8.3001% 报告及其摘要》 《关于公司 2016 年 关联交易及预计 6.00 135,848 11.2755% 1,068,954 88.7245% 0 0.0000% 2017 年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存放与使 7.00 135,848 11.2755% 1,068,954 88.7245% 0 0.0000% 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继红、杨兴辉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 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法 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