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股票代码:000686 债券简称:15 东北债 债券代码:112296 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6 年度) 发行人 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2017 年 6 月 重要声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发行人”或“公司”) 对外公布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东吴证券对报告中 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吴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吴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重要声明........................................................................................................................ 2 第一节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4 第二节 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7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6 第四节 本次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17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8 第六节 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19 第七节 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0 第八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1 第九节 其他情况........................................................................................................ 22 第一节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9 月 16 日签发的《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22 号)核准,东北证券获准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本次债券名称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次债券简称为:“15 东北债”,债券代码为:“112296”。 3、发行主体 本次发行主体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发行总额 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8 亿元。 5、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限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 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4.00%。 7、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 管记载。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 质押等操作。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 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所回售债 券的票面面值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9、起息日 2015 年 11 月 23 日。 10、利息登记日 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在 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付息日期 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1 月 2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期为自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1 月 23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本金支付日 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2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付息、兑付方式 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 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 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并在利率调整日前至少披露三次。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 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 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 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 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 人应当在回售申报起始日前披露回售程序、回售申报期、回售价格、回售资金到 账日等内容,并在回售申报结束日前至少披露三次。发行人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 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 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 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 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 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6、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无担保。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 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联合评字[2015]406 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出具的《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 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评级报告正 式出具后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18、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第二节 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公司中文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Northeast Securities Co., Ltd. 3、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4、设立日期:1992 年 7 月 17 日 5、注册资本:234,045.29 万元 6、实缴资本:234,045.29 万元 7、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8、邮编:130119 9、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徐冰 电话:0431-85096806 传真:0431-85096816 10、所属行业: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 J67 资本市场服务行业。 11、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 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664275090B 13、股票上市情况: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股票代码:000686 14、信息披露报刊名称: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15、互联网网址:www.nesc.cn 16、电子信箱:000686@nesc.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由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六陆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六陆”)定向回购股份暨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 合并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有限”)而设立。东北有限的前身 为吉林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证券”)。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同意成立吉林省证券公司的批复》(银复[1988]237号)批准, 1988年8月24日 吉林省证券公司正式成立,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1997年10月13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吉林省证券公司增资改制有关问题 的批复》(银复[1997]396号)批准,吉林省证券公司增资改制并更名为“吉林 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2亿元。 1999年9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吉林省证券有限公司和吉林信托投资 公司证券部合并重组事宜的批复》(证监机构字[1999]102号)批准,吉林省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合并重组,在此基础上增资扩股组 建新的证券公司。 2000年6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吉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及增 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132号)批准,吉林证券更名为“东北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吸收新股东入股,注册资本增至1,010,222,500元。 2003年12月5日,受中国证监会指定,东北有限托管原新华证券有限公司的 客户业务及所属证券营业部;2004年4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东北有限在 长春、北京、大连、太原、江阴、上海、深圳等大中城市新设23家证券营业部和 1家证券服务部。 2007年7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六陆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暨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 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17号)核准,锦州六陆与东北有限于2007年8月20日 完成吸收合并,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六陆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更名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迁至吉林省长春市,公司经 营范围变更为证券业务;2007年8月27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复牌,股票代 码不变,股票简称变更为“东北证券”。 2007年8月31日,东北证券在吉林省工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注册 资本变更为581,193,135元。 2009年6月26日,东北证券实施完毕2008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送1股派3元 现金);2009年8月13日,公司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 639,312,448元。 2012年8月22日,东北证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了339,270,56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2年9月3日,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2012年10月11日,公司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 978,583,016元。 2014年4月16日,公司实施完毕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1,957,166,032股。2014年5月15日, 公司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1,957,166,032元。 2016年4月14日,公司以向原股东配售的方式发行383,286,883股人民币普通 股(A股)。新增股份于2016年4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6年4月21日, 公司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2,340,452,915元。 二、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情况 (一)公司2016年经营情况概述 2016年,全球经济增长持续疲软、复苏乏力,国内经济发展增速放缓,经济 下行压力加大,资本市场改革逐步深入,证券行业监管全面收紧,行业经营环境 面临较大困难。在市场低迷、监管显著加强的境遇下,券商积极谋求业务转型, 收入结构逐渐优化。经纪业务佣金率持续下滑;资产管理业务成为监管重点,主 动管理能力打开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空间;IPO先紧后松、债券市场和新三板市场 的高速发展使投行业务发展提速;权益类自营业务受市场冲击,业绩出现分化; 国际化成为券商分散市场风险、优化收入结构、跟随人民币国际化战略的重要路 径;另外,业内券商上市步伐进一步加快。 2016年,证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3,279.94亿元(平均25.43亿元),同比下降 42.97%;实现净利润1,234.45亿元(平均9.57亿元),同比下降49.57%。截至2016 年12月31日,行业总资产5.79万亿元(平均449.16亿元),同比下降9.71%;行业 净资产1.64万亿元(平均127.41亿元),同比增长13.23%。总体来看,证券行业 整体收益同比下滑幅度较大,但整体业绩仍处于较高水平。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82亿元,同比下降33.56%;实现利润总额16.53 亿元,同比下降51.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15亿元,同比下降 50%;基本每股收益0.58元,每股净资产6.6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9.07%。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751.57亿元,同比 增长1.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5.87亿元,同比增长36.84%。 (二)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投资类业务、资产管理业务、 信用交易业务几个板块。2016年度,经纪业务收入同比下降56.70%,营业利润率 同比下降18.34个百分点;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同比增加34.63%,营业利润率同比 增长8.24个百分点;证券投资业务收入同比下降54.69%,营业利润率同比下降5.28 个百分点;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同比增加70.16%,营业利润率同比下降23.59个百 分点;信用交易业务收入同比下降22.61%,营业利润率同比增长4.73个百分点。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率比 业务类别 营业收入 营业支出 上年同期增 率 上年同期增减 减 证券经纪业 1,114,754,169.17 499,193,412.58 55.22% -56.70% -18.34% 务 投资银行业 690,404,949.49 466,761,081.45 32.39% 34.63% 8.24% 务 证券投资业 871,073,999.62 125,725,943.45 85.57% -54.69% -5.28% 务 资产管理业 422,286,148.55 183,945,353.50 56.44% 70.16% -23.59% 务 信用交易业 959,518,309.35 46,000,304.44 95.21% -22.61% 4.73% 务 注: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含基金分仓收入和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收入;信用交易业务营业支 出未包含公司融入资金成本。 1、证券经纪业务 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主要包括零售经纪业务、财富管理业务及机构业务等。公 司为客户买卖股票、基金、债券、期货及其他可交易证券提供经纪服务。2016 年,沪深两市股票基金成交总额138.91万亿元,同比下降48.72%。在市场交易总 量大幅下降、行业证券交易佣金率持续下滑的情况下,公司继续加大经纪业务转 型创新力度,坚持“互联网+”的思维,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推行线上、线下两 条服务体系,线上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客户提供标准化的在线服务和金融产品,不 断提升客户体验;线下进一步优化公司实体分支机构在发达地区、业务空白地区 的布局,为公司各项业务的推广搭建平台,为高净值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公司经 纪业务产品线不断丰富,盈利模式得到拓展,市场竞争能力持续增强。2016年度, 公司实现AB股基金交易量21,849亿元,市场份额稳步增长。 2、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并购与财务顾问、股转业 务等。2016年,IPO审核步伐明显加快,股权融资规模较去年有小幅上升;债券 市场迅速扩容,同时债券政策和规范日渐趋严,债券市场机会与风险并存;并购 市场持续火爆,跨境并购大幅增长;借壳重组大量终止;股转业务监管强化,上 市公司并购新三板企业和挂牌企业拟 IPO 成为热潮。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坚持多 元化均衡发展,实现营业收入6.90亿元,同比增加34.63%。 (1)股票承销业务 2016年,行业完成IPO项目227家,募集金额1,496.08亿元,同比减少5.09%; 完成增发项目796家,募集金额1.81万亿元,同比增长31.78%;完成配股项目10 家,融资金额175.94亿元,同比增长11.62%。公司有效把握市场机会,共完成股 权融资项目7家。其中:完成IPO项目3家、完成增发项目4家。2016年,公司股 票承销总家数排名并列第34位,IPO承销家数排名并列第22位。 (2)债券承销业务 2016年,债券市场加速发展。行业共发行公司债2,843只,同比增加1,279只, 融资金额2.78万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67.95%;发行企业债498只,同比增加196 只,融资金额5,925.70亿元,同比增长73.21%。公司完成债券项目16个,融资金 额为183亿元,其中公司债9只,融资金额95亿元;企业债7只,融资金额为88亿 元。 (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 ① 挂牌业务 2016年,新三板市场延续迅猛发展势头,挂牌企业家数、融资金额再创历史 新高,全年新增挂牌企业5,034家,同比增长41.52%;累计挂牌企业达到10,163 家,同比增长98.15%;另有776家股转挂牌在审企业。公司紧紧把握新三板市场 发展机遇,新增挂牌企业144家,同比增长54.84%,行业排名第9位;累计挂牌企 业289家,同比增长112.50%,行业排名第10位。 ② 做市业务 2016年,新三板市场做市企业增速放缓,全年新增539家,累计做市企业1,654 家。公司新增做市企业59家,累计做市企业114家(公司为主办券商的有42家), 行业排名第29位,交易金额市场占有率为2.4%。 2016年度,公司股转业务加速发展,已经初步建立推荐挂牌、融资、并购重 组、做市、信披督导等全业务链服务体系,成为投资银行业务稳定的收入来源。 (4)并购与财务顾问业务 2016年,沪深两市共完成上市公司重大重组项目492个,交易金额16,001.88 亿元,同比增长82.55%。公司完成并购及财务顾问项目18个。其中,收购兼并项 目1个,资产重组项目3个,财务顾问项目7个,股权激励项目1个,新三板财务顾 问项目6个。2016年度公司积极开展股权激励、新三板兼并收购、财务顾问等创 新业务,实现了并购业务的多元化发展。 3、自营投资业务 公司自营投资业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16 年 2015 年 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 1,771,986,440.43 2,256,819,850.85 产投资收益 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 18,018,085.65 122,713,071.31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57,402,295.59 74,720,863.36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8,669,771.43 -68,543,181.68 合 计 1,591,272,001.92 2,385,710,603.84 (1)权益类投资业务 2016年,公司权益类证券自营业务在经历了年初熔断风险后,加大投研力度, 较为准确地判断了市场情况,在长期窄幅震荡市场中,谨慎操作,在风险可控的 范围内,努力调结构,抓机遇,稳步获得超额收益,最终全年实现正收益,投资 收益率远优于市场各大指数运行情况。 (2)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 2016年,债券市场呈现大幅震荡格局,特别是在四季度出现了剧烈调整。公 司持续加强市场研究与判断能力,捕捉趋势性机会,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投资 策略,利用利率衍生品工具有效对冲市场波动风险,全年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 益。 4、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证融汇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565号),自2016年2月22日起,东证融汇正式开始经营,公司管理的资 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变更为东证融汇。2016年,东证融汇作为公司新设资管子公 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业务决策管理体系,调整部门设置,促进业务 规范运作。 2016年,东证融汇抓住市场机会,发挥自身主动管理能力的优势,成立了38 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续拓展金融机构合作渠道,业务规模迅速增长。截至2016 年末,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为951.56亿元,较期初(指东北证券资 产管理业务期初数据,下同)增长164.54%,创历史新高。其中集合资产管理规 模198.44亿元,较期初增长98.20%;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735.35亿元,较期初 增长183.27%;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规模17.76亿元。东证融汇已初步建立满足客户 多方面需求的全产品线。截至2016年末,东证融汇共管理69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计划产品线不断丰富。 总体来看,2016年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大幅提升,主动管理产品 规模迅速增长,产品线持续丰富,有效发挥了公司财富管理综合平台作用。 5、信用交易业务情况 (1)融资融券业务 2016年初,融资融券业务市场规模随着市场行情出现了大幅下滑,随后走势 较为平稳。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发展走势基本与市场保持一致。截至2016年末,公 司共有95家区域分公司、证券营业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信用证券账户数量保持 稳定增长,公司融资融券余额达到77.57亿元。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2016年,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市场规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公司股票质 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模也增长迅速。截至2016年末,公司以自有资金作为融出方 承 做 的 股 票 质 押 式 回 购 业 务 待 购 回 初 始 交 易 金 额 66.30 亿 元 , 较 年 初 增 长 107.55%。 (3)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2016年,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市场规模继续萎缩,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 交易业务规模走势与市场相同。截至2016年末,公司待购回初始交易金额211.40 万元。 (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融资业务 2016年度,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东北证券开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融资业务试点的函》,同意公司开展业务试点。截至2016 年末,暂未开展业务。 三、发行人 2016 年度财务状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增减率(%) 资产总额 75,157,013,442.75 74,005,950,186.73 1.56 负债总额 58,556,496,258.84 62,178,110,863.25 -5.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5,587,205,426.76 11,391,101,373.12 36.84 所有者权益 16,600,517,183.91 11,827,839,323.48 40.35 总股本 2,340,452,915.00 1,957,166,032.00 19.58 2、合并利润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增减率(%) 营业收入 4,481,628,728.45 6,745,760,224.97 -33.5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3,709,178,866.41 -33.79 入 2,455,891,777.14 投资收益 2,138,396,891.10 2,678,676,098.29 -20.17 营业利润 1,599,399,838.78 3,397,463,374.11 -52.92 利润总额 1,652,896,632.49 3,414,447,439.00 -51.59 净利润 1,362,089,505.60 2,692,144,355.76 -49.41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28,726,898.38 -3,909,332,591.89 -315.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4,269,558.00 -2,074,021,090.77 178.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68,978,123.13 15,258,019,552.33 -12.38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22 号文批准,核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不超过 18 亿元的公司债券,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发行完成。 本次债券发行人民币 18 亿元,采用网下发行方式。本次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 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聘请的中 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债券网下配售认购资金以及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出具了编号为中准验字 [2015]第 1154 号验资报告。 根据发行人 2015 年 11 月 19 日公告的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 行人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第四节 本次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 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1 月 2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期为自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1 月 23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发行人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发布了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 2016 年付息公告,并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完成年度付息工作。 本次债券第二个计息年度的利息将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支付。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6 年度,本次债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六节 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无担保。 第七节 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本次发行的 公司债券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联合评字[2015]406 号),本公司主体 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该等级反映了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 还的风险很低。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 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AA+”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 “15 东北 债”“AA+”的债项信用等级。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 期内,每年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年度报告后 2 个月内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公司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 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 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 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 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信用评级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东北证券已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告 2016 年年度报告,联合评级将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于近期出具本次公司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 关注。 第八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 况 2016 年,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九节 其他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2016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 8 亿元 净资本担保承诺,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东北证券持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主要为日常经营中风险准备金、保证金、质押式回购及买断式回购交易所涉金融 资产等。具体参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 务报告-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一)货币资金、(四)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相关内容。 除上述情况外,东北证券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被查封、冻结、必须 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变现、无法变现、无法用于抵偿债务的情况和其他权利受限制 的情况和安排,也不存在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三、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2016 年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2 福星门”私募债合同纠纷仲裁案 重庆市福星门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门业”)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发行“12 福星门”私募债,期限为 3 年,票面利率为年 10%,每年付息 一次(付息日为当年 11 月 30 日)、到期一次还本结息。公司作为“12 福星门” 私募债的承销商,自行认购并一直持有 1.15 亿元债券份额。2015 年 11 月 25 日, 发行人明确表示无法继续履行私募债相关约定,无法按时偿还本息。 2016 年 3 月 7 日,公司根据仲裁约定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 仲裁,要求发行人福星门业、抵押人重庆欧枫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担保人曾果(福 星门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洪谊偿还债券本息(申请立案时标的额总计 131,325,166 元人民币)、延期利息以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同时,公 司已经向法院申请诉中财产保全,对发行人福星门业、抵押人、担保人曾果及洪 谊的相关财产进行保全,以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2016 年 6 月 21 日,重庆 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申请,并对福星门业、担保人财产以及抵押物 办理财产保全。 2016 年 10 月 14 日,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1)福 星门业偿还公司本金 11,500 万元及利息,自 2014 年 11 月 30 日起按 10%年利率 计算至实际偿还时止;(2)支付律师费及差旅费 30 万元;(3)对抵押物中的房 地产及森林资源处置,并取得 46%份额;(4)担保人曾果、洪谊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5)仲裁费用 935,164 元,仲裁员开支 20,779.40 元,由福星门业支付至公 司。欧枫投资、曾果、洪谊就本项费用与福星门业承担连带责任。2016 年 11 月 中旬,因被申请人未履行裁决书内容,公司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 制执行,法院已经受理。 (二)截至 2016 年末,公司以前年度发生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的进展情 况 1.“13 福星门”私募债违约仲裁事项 重庆市福星门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门业”)于 2013 年 8 月 8 日发行“13 福星门”私募债,期限为 3 年,票面利率为年 9.5%,每年付息 一次(付息日为当年 8 月 8 日)、到期一次还本结息,债券持有人在债券存续期 第 2 年付息日享有回售选择权,在发行人福星门业发生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事项的情况下,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债券提前到期、发行人福星门 业应立即偿还全部本息(债券提前到期权)。公司作为“13 福星门”私募债的承 销商,同时担任受托管理人,并代“东北证券-兴业银行-东北证券融汇一期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持有 1 亿元债券份额。 2015 年 8 月 8 日,发行人福星门业明确表示无法继续履行私募债相关约定, 无法按时偿还本息。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授权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以自身名 义代全体债券持有人提起仲裁并办理其它相关事项。 201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根据仲裁约定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 起仲裁,要求发行人福星门业、抵押人重庆市圣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星圳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欧枫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担保人曾果(福星门业法定代 表人)及其配偶洪谊偿还债券本息(申请立案时标的额总计 285,197,500 元人民 币)以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2016 年 5 月 30 日,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2016]D156 号裁决书, 裁定福星门业于 10 日内支付 25,000 万元及利息,公证费 30,000 元,保全费 5,000 元;律师费 5,510,000 元,仲裁费 1,935,334 元;抵押财产有优先受偿权,担保人 承担连带责任。 因上述被申请人未履行裁决书内容,公司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已经受理。目前正处于对抵押资产评估阶段。 2.沈阳东宇药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公司于以前年度为沈阳东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宇药业”)在华夏 银行沈阳中山广场支行贷款提供担保并已承担了保证责任,向华夏银行支付了担 保款 4,500 万元,截至报告日东宇药业尚欠付公司 4,185 万元。东宇药业以房产 抵偿欠付公司款项,公司已将其从应收款项转入抵债资产,计提抵债资产减值准 备 8,497,670.00 元。 朝阳区法院已裁定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沈营路 29-2 号的三套门市房过户 至公司名下,抵偿债务 1,090 万元左右。2013 年 12 月 30 日,三套门市房房产证 已办理完成并转入固定资产。此外,根据(2003)吉林省证字第 9223 号强制执 行公证书,东宇药业至今未执行相关义务,为保障公司利益,公司将其位于沈阳 市和平区南大街 2 号的东宇大厦 11 层以及 14-18 层申请续封,截至本报告出具 日前述资产仍处于查封状态,其中东宇大厦 11 层公司为第一顺位查封,评估价 值 7,155,895.00 元,公司于 2014 年度根据抵债资产账面价值与东宇大厦 11 层评 估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6,600,831.18 元。 四、公司其他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2016 年,东北证券发行的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均按照合同或相关约定 按期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5 年《审计报告》(信会 师报字[2016]第 113231 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口径净资产 为 1,182,783.93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2016 年通过发行证券公 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收益凭证等方式,累计新增借款余额 921,793 万元,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60%,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之重大事项。 上述各项债务融资手段有利于拓展公司的融资渠道、提高流动性管理能力、 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通过各部门对资金需求的合理配置,进一步支持公司各项业 务的快速发展。公司高度重视资产负债管理,保障债务规模合理、风险可控,同 时,公司持续快速增长的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为按期偿本付息提供了强有力的保 障。公司 2016 年度的借款利息、本金均已按时兑付,未出现延期支付或无法兑 付的情形。 2016 年度不存在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未披露事 项。 东吴证券作为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 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六、相关当事人 2016 年度,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及资信评级机构未发生变化。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6 年度)》盖章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