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2018-10-15
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8-04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签署日期:2018 年 10 月 15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99 号批复核准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一次性发行的方式。
2.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
发行数量不超过 2,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本次债券简称为“18 东北债”,债券代码为“112773”。
3.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本次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券上市
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
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次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
评级为 AAA。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63.85 亿元(截
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发行人合并报表
资产负债率为 74.03%(若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影响,则资产
负债率为 67.97%),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5.72%(若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
理承销证券款影响,则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0.35%);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5.37 亿元(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
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
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
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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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
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
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
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
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
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
持有的债券。
6. 债券期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为 3 年。
7. 本次债券无担保。
8.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4.50%-5.50%。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情况
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T
日)在《上海证券报》、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 本次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
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采取网下
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
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
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 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通
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每个投资者的
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1.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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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
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2. 发行人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686)。截至本公告出具日,
发行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业绩重大下滑或重大违法
违规而影响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的事项。
13. 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符合
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执行。
15. 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公告已刊
登在 2018 年 10 月 15 日(T-2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投 资 者 亦 可 登 陆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6. 有关本次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
券 报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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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中的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本次债券 指
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含
本次发行 指
25 亿元)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行为
东吴证券、主承销商、债券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评级机构、联合信用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
簿记管理人 指 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期间由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簿记管理人
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债券定价水平的
簿记建档 指
意愿的程序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
《募集说明书》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 1-6 月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次
债券持有人 指
债券的投资者
交易日 指 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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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 发行主体: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全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债券简称:18 东北债,债券代码:112773)。
3.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一
次性发行的方式。
4. 债券期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为 3 年。
5.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6. 债券票面金额:本次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
7. 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发行。
8.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 起息日:2018 年 10 月 19 日。
11. 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
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
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2. 付息日期: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19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 本金支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 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15. 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16.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项账户,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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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7.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指定如下账户用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兑
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号:581020100100812172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9241000012
18.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
评字[2018]456 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
次债券的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在评级报告正式出具后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
踪评级。
19. 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分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本次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
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
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22. 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23. 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4. 公司债券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上
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
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
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
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
场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
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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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25. 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配售。
26.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7. 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
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8. 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 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18 年 10 月 15 日)
T-1 日 网下询价(簿记)
(2018 年 10 月 16 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18 年 10 月 17 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T+2 日
网下投资者于当日 16:3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
(2018 年 10 月 19 日)
用收款账户
T+3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18 年 10 月 22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
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4.50% - 5.5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向合格投资者询价的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6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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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必须在 2018 年 10 月 16 日(T-1 日)13:00-16:00 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
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见附件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经簿记管理人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网下利率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 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要求正确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
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低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
价利率时,合格投资者的新增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非累计(具体见本
公告填表说明第 6 条之填写示例)。
2. 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8 年 10 月 16 日(T-1 日)13:00-16:00
将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见附件一);
(2)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正确勾选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后的《合格投资者确认
函》(见附件二);
(4)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的《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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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见附件三);
(5)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
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之复印件以及监
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0512-62936313、0512-62936314、0512-62936315、0512-62936316
咨询电话:0512-62936311、0512-62936312
每家合格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
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合格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
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
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3. 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
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T 日)在《上海证券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
格 A 股证券账户,并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参与本次债券网下发行
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
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个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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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簿
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3 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18 年 10 月 17 日(T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9 日(T+2 日)。
(五)认购办法
1. 凡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 2018 年 10 月
16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薄记
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及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对所
有有效认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
款通知书”)。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
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簿记管理人
将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
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
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
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
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合格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
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8 年 10
月 19 日(T+2 日)16:3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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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全称和“东北证券公司债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账户户名: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1102020629000890038
收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102305000017
汇入行联系人:金烨
联系电话:0512-68620695,13901542099
银行传真:0512-68626352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8 年 10 月 19 日(T+2 日)16:3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
被视为违约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
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联系人:徐冰、刘洋
电话:0431-85096806
传真:0431-85096816
邮政编码:1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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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力
住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512-62936311、0512-62936312
传真:0512-62936313、0512-62936314、0512-62936315、0512-62936316
邮政编码:215021
(本页以下无正文)
12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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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1.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
2.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及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
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
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3. 本次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可用于申购本次债券的账户。本次债
券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最低为 1,000 万元(含),且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4. 债券简称“18 东北债”,债券代码“112773”,利率区间 4.50% - 5.50%,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5 亿元,期限:3 年,
债项/主体评级:AAA/AAA,起息日:2018 年 10 月 19 日;缴款日:2018 年 10 月 19 日。
5.簿记开始后,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经发行人与簿
记管理人协商,并取得监管机构同意后(如需),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延长簿记时间、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基本信息
投资者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电子邮箱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托管券商席位号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非累计投标)
3 年期品种(利率区间:4.50% -5.50%)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后,于2018年10月16日13:00-16:00之
间连同正确勾选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
效印章)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
其他有效印章)的《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的经营金
融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或其他有效印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0512-62936313、0512-62936314、
0512-62936315、0512-62936316;咨询电话:0512-62936311、0512-6293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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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人在此承诺:
1. 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本认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填表前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
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2. 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显示时间为准;
3. 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
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次债券后依法办理必
要的手续;
4. 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依据《网
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
关安排;
5.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只能对经核验认定为合格投资者的申购人进行配售,如果其获得配售,即有义
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如果申购人违
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
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6.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经发行
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并取得监管机构同意后(如需),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延长簿记时间、暂停或终止本
次发行;
7.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申购人所做
出的投资决策系在审阅发行人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各项公开披露文件及进行其他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独立做出的
判断,并不依赖监管机关做出的批准或任何其他方的尽职调查结论或意见;
8. 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本次债券发行公告中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机构名称(盖章)
2018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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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需正确勾选合格投资者类型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传真
至簿记管理人处)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之规定,本机
构为:请在()中勾选
( )1.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
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 )2. 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
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
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3.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4.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 )5.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6.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2)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
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第 1 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
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 )7.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备注机构类型及名称为: )。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是()否()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
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本投资者在参与本次债券的认购前,已确认自身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
投资者名称(盖章)
2018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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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适用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
下内容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
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
有风险。网下投资者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债
券上市说明书(如有)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
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
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
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
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
审慎决定参与债券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
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
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
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
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
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
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
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
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
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
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
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投资者签署栏:
本人/本机构已认真、完整阅读并理解以上风险揭示书,承诺本人/本机构具备公司债券
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交易所债券市场的特点及风险,能够承担参与本次发行债券认
购及交易带来的相应风险及损失。
投资者名称(盖章)
2018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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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 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和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2.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
写“基金简称”+ “证基”+ “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
写“全国社保基金”+ “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
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3. 申购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 0.01%。最多可填写 5 档申购
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4. 本次债券每个申购利率上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申购上限不超过发行规模。
5.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
认购,非累计。
6. 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
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50%-4.50%,某合格投资者拟在不同申购利率分
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3.70% 1,000
3.75% 1,000
3.80% 1,000
4.00% 1,000
4.05% 1,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1)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7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零;
(2)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75%,但高于或等于 3.7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
为 1,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 1,000 万元;
(3)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80%,但高于或等于 3.75%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
为 1,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 2,000 万元;
(4)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00%,但高于或等于 3.8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
为 1,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 3,000 万元;
(5)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05%,但高于或等于 4.0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
为 1,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 4,000 万元;
(6)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05%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
有效申购总额为 5,000 万元。
7. 参加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请将《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填妥(加盖单位
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后,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T-1 日)13:00-16:00 将《网下利率询价
及认购申请表》连同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债券市场合格
投资者风险揭示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
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之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8. 合格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及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
送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申购传真:0512-62936313、0512-62936314、0512-62936315、0512-62936316
咨询及确认电话:0512-62936311、0512-6293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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