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上半年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阅,对公司募集资金实 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在此基础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 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 息进行了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 情况不存在差异。 独立董事:宋白 贺强 龙虹 杜婕 季丰 2019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