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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北证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20-01-1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对拟聘董事会秘书提名
程序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王天文先生符合《公司法》、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条件,并
已经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亦没有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三、同意聘任王天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宋白   贺强    龙虹   杜婕    季丰




                                           2020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