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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北证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0-04-1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预计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预计 2020 年日常
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
规定,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关联交易按照
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
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
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宋白   贺强   龙虹   杜婕   季丰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