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在对拟聘高管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基础 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符合《公司法》、《证券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条件,未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亦没有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三、同意聘任何俊岩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郭来生先生、 王安民先生、董晨先生、王天文先生、梁化军先生、李雪飞 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王天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 王爱宾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聘任王安民先生为公司首席风 险官、首席信息官,聘任董曼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史际春 李东方 崔军 汪文生 任冲 签字: 2020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