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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北证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2021-04-1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
并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现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全面、客观和真实
的。


   独立董事:史际春 李东方 崔军 汪文生 任冲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