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15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规定,结合
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 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 月 1 日至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主要包括公司与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及其关联法人、吉林
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托”)及其关联法人、银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华基金”)和公司其他关联法人之间开展的证券和金
融服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等日常业务。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表决情
况如下:
1.预计与亚泰集团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宋尚龙先生、刘树森先生、孙晓峰先生、于来富先生回避表决,未
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2.预计与吉林信托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洪东先生、项前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3.预计与银华基金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1
关联董事李福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4.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对本议案进行逐
项表决,亚泰集团、吉林信托等关联股东需回避相关子议案的表决,上述关联股
东在回避表决时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预计与亚泰集团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3 年度
关联交易 2023 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已发生金额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万元)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商品期货和金融
期货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金融产
品代销、研究咨询、财务顾问或投资顾问 由于具体业 99.92
参照市场费率
等证券和金融服务及在关联方开立银行账 务规模难以
证券和金融服务 和行业惯例,经
户取得存款利息产生的收入。 预计,以实际
公平协商确定。
发生数计算。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财务顾问或投资顾问等
-
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支出。
收取回购交易或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
进行现券买卖、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 由于具体业
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购公司 务规模难以
107,447.38
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关联方认购公司 预计,以实际
非公开发行的融资工具等证券和金融产品 参照市场价格 发生数计算。
证券和金融产品 交易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或市场费率,经
交易
支付回购交易、同业拆借及其他借入资金 公平协商确定。
由于具体业
利息、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债券借贷
务规模难以
和利率互换等固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 32,728.34
预计,以实际
认购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
发生数计算。
和金融产品交易产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2.预计与吉林信托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3 年度
关联交易 2023 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已发生金额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万元)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商品期货和金融
参照市场费率 由于具体业
期货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金融产
和行业惯例, 务规模难以
证券和金融服务 品代销、出租交易席位、研究咨询、财务 0.04
经公平协商确 预计,以实际
顾问或投资顾问等证券和金融服务及在
定。 发生数计算。
关联方开立银行账户取得存款利息产生
2
的收入。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财务顾问或投资顾问
-
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支出。
收取回购交易或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方
进行现券买卖、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 由于具体业
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购公司 务规模难以
25,491.20
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关联方认购公司 预计,以实际
非公开发行的融资工具等证券和金融产 发生数计算。
参照市场价格
证券和金融产品 品交易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或市场费率,
交易 经公平协商确
支付回购交易、同业拆借及其他借入资金 定。 由于具体业
利息、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债券借贷
务规模难以
和利率互换等固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 25,215.65
预计,以实际
认购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
发生数计算。
券和金融产品交易产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3.预计与银华基金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3 年度
关联交易 2023 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已发生金额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万元)
由于具体业
向关联方提供金融产品代销、出租交易 参照市场费率和
务规模难以
证券和金融服务 席位、研究咨询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 行业惯例,经公 414.54
预计,以实际
的收入。 平协商确定。
发生数计算。
收取回购交易或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
由于具体业
方进行现券买卖、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
务规模难以
等固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 -
预计,以实际
购公司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
参照市场价格或 发生数计算。
证券和金融产品 金融产品交易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市场费率,经公
交易 支付回购交易或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 平协商确定。 由于具体业
方进行现券买卖、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
务规模难以
等固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认购关联 4,001.17
预计,以实际
方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
发生数计算。
产品交易产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4.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3 年度
关联交易 2023 年度 已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万元)
3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商品期货和金
融期货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金
融产品代销、出租交易席位、研究咨询、 由于具体业 -
财务顾问或投资顾问等证券和金融服务 参照市场费率和 务规模难以
证券和金融服务 及在关联方开立银行账户取得存款利息 行业惯例,经公 预计,以实际
产生的收入。 平协商确定。
发生数计算。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财务顾问或投资顾问
-
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支出。
收取回购交易或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
方进行现券买卖、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 由于具体业
等固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 务规模难以
-
购公司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关联方 预计,以实际
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融资工具等证券 发生数计算。
和金融产品交易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参照市场价格或
证券和金融产品
市场费率,经公
交易 支付回购交易、同业拆借及其他借入资 平协商确定。
金利息、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债券 由于具体业
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定收益类及衍生品 务规模难以
-
交易、认购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 预计,以实际
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产生的现金流 发生数计算。
出总额。
(三)上一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2 年度 实际发生额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上年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务
(万元) 比例(%)
证券和金融服务
向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813.37 2.39
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在关联方开立银行账户取得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7,487.47 12.40
存款利息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 向关联方提供研究咨询服务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198.11 2.32
公司 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向关联方支付网银手续费。 0.49 0.04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接受关联方提供代销金融产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0.35 0.00
品服务发生的手续费支出。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吉林金塔投资股份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服务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41.52 0.05
有限公司 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4
向关联方管理的金融产品提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供募集资金监督服务,取得收 4.40 19.37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入。
向关联方提供金融产品代销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41.29 0.64
服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吉林宝鼎投资股份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服务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0.04 0.00
有限公司 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服务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龙创控股有限公司 0.17 0.00
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服务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0.24 0.00
任公司 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向关联方提金融产品分销服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吉林省财政厅 12.80 0.14
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在关联方开立银行账户取得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4,050.02 6.71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 存款利息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提供研究咨询服务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283.02 3.32
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 在关联方开立银行账户取得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2,238.14 3.71
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利息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向关联方提供金融产品代销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205.07 3.17
有限公司 服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收取回购交易利息。 10.30 0.07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交易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584,137.62 0.71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 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公司 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交易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416,956.31 0.58
产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支付同业拆借利息。 18.33 0.39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认购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金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吉林省财政厅 37,000.00 0.33
融产品产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债券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 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定收益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198,553.14 0.24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及衍生品交易产生的现金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流入总额。
5
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债券
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定收益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292,756.97 0.41
类及衍生品交易产生的现金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流出总额。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支付同业拆借利息。 11.39 0.24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债券
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定收益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 12,000.00 0.01
类及衍生品交易产生的现金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股份有限公司 流入总额。
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债券
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定收益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4,052.49 0.01
类及衍生品交易产生的现金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流出总额。
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债券
吉林德惠农村商业 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定收益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5,058.56 0.01
银行 类及衍生品交易产生的现金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流出总额。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 认购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金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1,000.00 0.01
公司 融产品产生的现金流出金额。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注: 1.以上交易事项均为经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23)。
2.以上交易事项在 2022 年度的预计金额均以实际发生数计算,无固定的获批额度,亦
不存在超过获批额度开展交易情况。
3.上表中个别项目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在计算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时按保留两位小数取
值为 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法人
1.亚泰集团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宋尚龙
注册资本:32.49亿元
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
主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水泥生产;房地产开发经营;煤炭开采;药品生
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
6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9月30日,亚泰集团总资产
5,413,130.23万元,净资产1,207,095.42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069,651.77万元,净利润-98,418.3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亚泰集团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30.81%股份,亚泰集团及其关联法人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一)、
(二)项和《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2021年3月修订)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关联
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亚泰集团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法人
1.吉林信托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洪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15.97亿元
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889号
主要经营范围:(本外币)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
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
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
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
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吉林信托总资产
708,969.00万元,净资产130,818.4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71.18万
元,净利润5,130.6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林信托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11.80%股份,吉林信托及其关联
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6.3.3条第二款第
(三)项和《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2021年3月修订)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关联
关系情形。
7
3.履约能力分析
吉林信托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银华基金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2.22亿元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务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银华基金总资产
662,401.12万元,净资产390,133.4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7,995.48
万元,净利润 81,741.24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银华基金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银华基金18.90%股份,公司董事长李
福春先生任该公司董事。银华基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2月修订)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银华基金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其他关联法人
其他关联法人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独立董事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除前述
关系外,公司与该等关联方无其他关联关系。
上述其他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
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证券和金融服务
证券和金融服务交易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互相提供的监管
部门允许的各类证券和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经纪业务、商品期货和金融
期货经纪、出租交易席位、代销金融产品、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服务、存款服务、
8
研究咨询服务、财务顾问或投资顾问服务等。上述各项证券及金融服务的定价,
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及发布的存贷款利率等,经
公平协商确定。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监管部门允许的各类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但
不限于回购交易、债券交易、认购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关联方认购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融资工具、
同业拆借、衍生品交易等。上述各项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的价格或费率参照市场
价格或市场费率,经公平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
相关协议。关联交易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
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
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
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
开展,预计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合理收益。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
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预计的2023年及2024年1月1日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的日
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事项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公司与关联方将按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公允的价
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财务状况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根
9
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上述情况,同意公司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及2024年1月1日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的
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
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
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
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
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
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董事会对《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已按规定
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并同意在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
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