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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讯方舟: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0-04-11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20-041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收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

[2020]第 46 号),现将相关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一、三位独立董事在同一时间全部提出辞职的具体原因,独立董事是

否存在不得或者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你公司是否在独立董事开

展履职工作和行使董事职权的过程中予以积极配合、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

要的协助,包括提供足够的资料、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等;是否存在拒绝、阻碍或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情形。

    回复: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收到三位独立董事的书面辞职报告,主要原

因是三位独立董事认为近年来和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变得不够顺畅,了解公司实际

情况比较困难,管理层一再违规,人员更替过于频繁,且认为自身年龄较大,没

有足够充沛的精力面对公司日益复杂的局面,因此辞职。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不存

在不得或者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在独立董事开展履职工作和

行使董事职权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的配合、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

包括提供足够的资料、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等。同时,公

司对独立董事的部分资料需求在时效上存在一定滞后,需要改善; 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公司因业绩预告修正不及时,受到深交所公开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20-041

 谴责处分;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9),公司涉嫌提供对外违规担保,可能需要公司承担连带担

 保责任,公司认为以上担保属未履行公司任何审议程序的违规担保,属无效担保,

 公司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尚需仲裁院裁决或者法院判决。公司近期人员更替均是

 正常的人员变动,公司已及时选聘或筛选候选人填补空缺岗位人员。公司不存在

 拒绝、阻碍或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况,如独立董事近期关注到公司发布多

 个重大事项公告,公司及时组织了电话(微信)会议跟各位独立董事进行汇报和

 沟通;公司独立董事了解公司年报审计进展,公司均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及时

 跟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和汇报,积极配合独立董事了解公司信息的需要。不存在不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情形。



     问题二、你公司未同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原因,并分析说明全体独立

 董事申请辞职对你公司日常经营和公司治理的影响,以及为消除相关影响拟采

 取的措施。

     回复:公司目前正在筛选合适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

 过后,公司将及时按照法定程序聘任新的独立董事并对外公告。根据《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于独立董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

 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在

 此之前,曹健先生、谢维信先生及张玉川先生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的辞职不会对公

 司日常经营和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前述独立董事沟通,在

 聘任新的独立董事之前保障公司的合规运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20-041

    问题三、你公司股价波动的原因,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结合你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进展,说明近期你公司财务状况或经营环境是否已

经发生或预计将会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前期披露的《2019 年度业绩预告》等

公告是否存在需要补充、更正的情形;你公司未公开的年度业绩信息是否已向

除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是否存在其他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

形;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你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定期报告窗口期内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

   回复:经公司核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经公司财务核

实,结合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进展,公司财务状况或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

将会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披露了《2019 年度业绩预

告》,经公司财务核实,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的情形;公司未公开的年度业绩

预告未向除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不存在其他违反信息公平披露

的情形。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除华讯科技存在股票质押到期事

项外(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到期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定期报告窗口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