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讯: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2021-10-15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ST 华讯 公告编号:2021-121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情况
本报告期
项目 上年同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11,500 万元-17,000 万元
亏损:12,865.98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下降: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518 元-0.2245 元/股 亏损:0.1699 元/股
4、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情况
本报告期
项目 上年同期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3,700 万元-9,200 万元
亏损:5,058.69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下降: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489 元-0.1215 元/股 亏损:0.0668 元/股
5、预计的期末净资产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期末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62,229.41 万元至-167,729.41 万元 -56,069.88 万元(注 1)
者权益
注 1:上表中上年同期数与公司披露的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数据存在差异的原因:
(1)公司已根据河北证监局下发的冀证监处罚字[2021]1 号《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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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事项并结合公司自查情况对公司 2016 年至 2020 年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更正,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及 2021 年 5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3)、《关于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的审核报告》中喜专审
字[2021]第 01023 号。(2)公司针对子公司南京华讯收到的退税款对 2017 年及 2018 年的企
业所得税费用及相关科目进行了更正,从而也影响了上年同期末净资产金额,具体更正事项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96)。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业绩亏损较高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公司因资金紧张导致的银行等机
构贷款逾期,需承担相应逾期利息和罚息,相关财务费用初步测算为 0.75 亿元
左右金额较高;另一方面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公司在报告期根据涉诉案件判决执
行的情况计提了较高金额迟延履行费用。
针对公司目前状况,公司正积极配合法院、监管机构、政府各相关部门、债
权人等,全力推动尽快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
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四、风险提示
1、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人民币,2020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
负值,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被继续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
时再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4.3.11 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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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1 年 7 月 13 日,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
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 号(下称“《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1 号(下称“《市场禁入决
定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的认定事实,公司判
断公司涉及的违法行为暂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
第五条规定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16 年、2017 年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全
面审计尚未完成,因此公司存在经对 2016 年、2017 年全面审计后,导致公司 2015
年至 2020 年财务指标最终实际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
市实施办法》(深证上[2018]55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的风险,公司股票存在被深交所实施重大违法
强制退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
告》,公司债权人广州市沐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
司进行重整。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
粤 03 破申 97 号《通知书》,根据通知书,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深
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深圳中院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不代表
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目前公司正依法积极配合政府、法院及预重整期间临时
管理人开展预重整工作,全力推动公司尽快进入重整程序。重整申请最终能否被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
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
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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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第三
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