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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讯: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未被法院受理的公告2021-10-24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ST 华讯      公告编号:2021-128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未被法院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债权人广州市沐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中院已裁

定不予受理。

    2、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

元人民币,2020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

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出现“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人民币”

或者“2021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

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4.3.11 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根据公司

已披露的《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司净资产金额为负且金额较高,公司

利润未有改善,公司目前面临较高的退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被申请重整情况概述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收到债权

人广州市沐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送达的《告知函》。《告知函》称,广州市沐阳产

权经纪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

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

重整的申请。

    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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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2020)粤 03 破申 97 号《通知书》,根据通知书,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

启动预重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

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2020)粤 03 破申 97 号《决定书》,

根据《决定书》,深圳中院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源浩律师事

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披露

的《关于法院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的通知》,请各债权人

及时申报债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4)。

    二、本次重整进展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0)粤 03 破申 97 号《民

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申请人广州市沐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对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

产重整一案,本院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依法立案审查,并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和

12 月 11 目,先后依法进行听证调查,申请人广州市沐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下

称“沐阳公司”)及被申请人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讯方舟”)参加了听

证。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申请其破产重整无异议。

    本院认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

14 号)中“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的,应当提出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的

切实可行方案”之规定。因此,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对于违规担保事项提出

切实可行的方案并报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是必要前提。本案中,被申

请人出现违规担保事项后,经历了较长时间均未能就违规担保事项提出切实可行

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方案,该事项在预重整过程中也未能得到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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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解决。鉴于目前华讯方舟存在重大退市风险,其重整价值可能受到重大影响,

故对沐阳公司提出对华讯方舟破产重整的申请.本院不予受理,预重整程序应同

步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二款及十二条第一款的

规定,裁定如下:

    不予受理申请人广州市沐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对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提

出的破产重整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

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风险提示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人民币,2020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

值,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被继续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

再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4.3.11 规定的情形,公

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披露的《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

编号:2021-121),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62,229.41 万元至-167,729.41 万元,净资产金额为负且金额较高;2021 年 1 月

至 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00 万元至-17,000 万元,公司利润未

有改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4.3.11 规定,如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出现“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

入低于 1 亿元人民币”或者“2021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2021 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

终止上市,目前公司面临较高的退市风险。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ST 华讯       公告编号:2021-128

    针对当前面临的退市风险与严峻形势,公司高度重视。公司将积极争取各

方支持,通过以下途径维持公司持续经营: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债权人协商沟通,

研究债务重组等方式积极推进债务危机化解。公司将切实做好客户关系维护、满

足客户需求,保持业务稳定发展;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历史遗留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盘活资产以改善现金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