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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讯: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2-02-09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ST 华讯          公告编号:2022-020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股份”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
 函〔2022〕第 40 号),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请说明你公司在选择旭泰事务所的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
 立董事、监事会对评价旭泰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情况以及风
 险承担能力等所采取的评估程序和结果,并说明相关程序是否充分、结论是否
 客观。

     【公司回复】:(一)公司在选择旭泰事务所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监事会等采取的相关评估程序包括:
     1、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财政会计管理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等网站查阅旭泰事务所基本信息和诚信信息(含
 惩戒和处罚信息等)、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信息等;
     2、通过巨潮资讯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网站搜索了解旭泰事务
 所从事上市公司、挂牌企业审计相关业务情况;
     3、查阅旭泰事务所提供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执业证照等;审阅旭泰事务所提供的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旭泰事务所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等
 就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从业经验、独立性、诚信情况、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关注的
 重大事项、前后任审计机构沟通情况等进行沟通。
     (二)通过上述充分的评估程序,(1)经核实旭泰事务所已进行证券服务业
 务备案,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在加入旭泰事务所
 前均曾任职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较长年限的证券服务业
 务经验;(2)旭泰事务所在业务承接前已对公司情况进行了解,并制定了针对性
 的审计计划,并已根据项目情况配备了足够的专业人员;(3)未发现旭泰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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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未发现旭泰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诚信原则的要求的情形;未发现旭泰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5)旭泰事务所已按财政部相关规定
为审计业务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审查或审议结果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旭泰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
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需要,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
同意提议聘任旭泰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相关议案之前,
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旭泰事务所相关资质,机构、人员、业务、执业、诚信记录
等信息,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询问与讨论。我们认为,旭
泰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具备
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允的审计服务,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2)独立意见:公司拟聘任的旭泰事务所具备
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
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允的审计服务,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同意聘任旭泰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结果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
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旭泰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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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财务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聘任旭泰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
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聘任旭泰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尚需经 2022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告显示,旭泰事务所于 2021 年 2 月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
务所备案,2020 年末员工人数 60 余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7 人。请旭泰事务
所说明截至目前已承接及拟承接的上市公司审计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审计
客户名称、所处行业、签字会计师及复核人员、收费情况,结合专业人员配备
及项目安排等,说明是否具备承接并完成你公司审计业务的能力,并说明已提
取的执业风险基金、已购买的执业保险能否覆盖因可能出现的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

    【会计师回复】:截至 2022 年 2 月 8 日,本所除了拟承接的华讯方舟审计业
务外,未有已承接及拟承接的其他上市公司审计项目。
    客户名称: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所处行业:通信设备制造业
    拟签字合伙人:尹擎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平平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凌辉
    收费情况:本期审计费用为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60.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 30.0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公司确定。
    截至 2022 年 2 月 8 日合伙人数量为 3 人,注册会计师 17 人,其中从事过证
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为 10 人,专职从业人员数量为 60 余人,均已签订劳动
合同,均已办理完成入职手续。
    根据华讯方舟 2021 年度审计需要,除拟委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合伙人和
签字注册会计师外,本所还拟委派具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经验的各级审计人员 6
名,并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
    本项目拟签字合伙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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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擎,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2 年。2005 年 7 月 25 日成为
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 月开始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曾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历任项目经理,2012 年 12
月开始在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现任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
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三板申报审计、挂牌公司
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
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简介:
       王平平,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5 年。2020 年 7 月成为注册
会计师。2016 年 5 月开始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曾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深圳分所工作,2020 年 5 月开始在旭泰事务所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
提供过挂牌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简介:
       凌辉,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2 年。2006 年 4 月 27 日成为
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 月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先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后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2020 年 8 月开始在旭泰事务所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挂
牌公司提供过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
函[2007]9 号)的规定,本所已于每年末以审计业务收入为基数,计提了职业风险
基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169.18 万元。为了提高抵御
职业责任风险的能力,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
法》的通知(财会﹝2015﹞13 号)的规定,本所购买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的职业责任保险,保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每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已购买的执业保险预计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
       综上所述,本所具备应对重大复杂事项的经验,本项目委派的合伙人、项目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专业胜任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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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本所已根据项目情况配备了足够的专业人员,并制定了针对性的审计计划,
并已充分了解公司面临的风险,因此本所具备承接并完成华讯方舟 2021 年年报
审计业务的能力。


    三、你公司前任年审会计师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喜事务所”),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喜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审计意见的基础
为无法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作出判断。请旭泰事务所说明是否已经充分了解
你公司面临的风险,在确定接受委托前是否已经按照《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与中喜事务所就对审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必要沟通以及沟通的具体情况。

    【会计师回复】:本所在业务承接前执行了:(1)与管理层讨论审计的目标与
范围、审计报告的用途、管理层的责任、适用的财务报表编制基础、计划和执行
审计工作的安排(包括项目组的构成)、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的预期形式和内容(以及
对在特定情况下出具的审计报告可能不同于预期形式和内容的说明)、与前任注
册会计师沟通的安排、收费的计算基础和收费安排、其他需要达成一致意见的事
项。(2)在征得被审计单位书面同意后,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3)初步了解被
审计单位及其环境。(4)评价是否具备执行该项审计业务所需要的独立性和能力。
(5)全面评估业务承接风险,得出可以承接这项业务的结论。
    华讯方舟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由中喜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事务所”)出具中喜审字[2021]第 01184 号审计报
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昱池、沈建平,本所委派注册会计师尹擎带领项目组
执行初步审计业务活动,查阅近三年公开信息,并在取得华讯方舟同意后,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向华讯方舟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中喜事务所邮寄了书面沟通函,
并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取得了中喜事务所的回函。中喜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表示完全配合前后任会计师的沟通。经过沟通,未发现影响本所承接该业务的重
大事项。
    综上所述,本所已了解该项目的风险,且对华讯方舟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
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已经按照《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与中喜事务所进行了必
要沟通。若本所正式接受聘任成为华讯方舟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将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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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 2021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开展,根据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发表恰当的审计
意见。


    四、你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
的公告》中称,你公司预计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
全面审计报告的披露,截至目前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仍未完成上述全面审计报
告的回复及披露工作。请你公司说明截至目前上述全面审计事项具体进展和预
计完成相关年度全面审计的具体时限。

    【公司回复】:为了加快推动 2016 年、2017 年全面审计事项,公司积极主
动与多家适格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及相关资料的提供,但在考虑 2016 年、
2017 年距今时间相对较远,期间核心业务主体南京华讯大部分人员目前已离职,
南京华讯 2016 年、2017 年部分客户、供应商目前已无合作等因素对审计程序实
施可能构成的影响后,最终均未与公司就 2016、2017 年全面审计业务承接达成
意向。截至目前,在 2021 年年审机构的聘任过程中,公司就上述 2016、2017
年全面审计事项与拟聘 2021 年年审计机构进行了初步沟通。年审机构尚需就上
述情况进行进一步的了解调查,为了加快推进 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公司与其
暂先就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达成意向,后续年审机构将根据进场后了解情况及评
估的风险情况,根据业务承接评价程序等考虑是否承接 2016、2017 年全面审计
工作。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披露《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12),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计,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公司 2021 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另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无法表示意
见所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尚待年审会计师审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2 年修订)》9.3.11 规定,如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出现“2021 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人民币”或者“2021 年度期
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
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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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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