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天热电: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01-1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董事会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第八届董
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月16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
案》,聘任李俊山为公司副总经理、王雅静为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作为惠天热电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
行了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李俊山、王雅静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分
别符合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发现有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的情况。董事会对本次聘任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的聘任。
独立董事(签 字):
李岳军 、范存艳 、李卓
2019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