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天热电: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4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惠天热电”)之独立董事,对惠天热电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
见:
关于追加向惠涌公司热量采购的关联交易
公司 2020-2021 年采暖期向关联方惠涌公司购买热量的交易,是
基于公司涉及民生行业的特征,为保证供热质量,同时兼顾合理布局,
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而采取的可行措施,本次关联交易
定价以实际供热成本为依据并经协商确定,符合供热行业的实际,符
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本
次关联交易进行追加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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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梁杰 、范存艳 、李卓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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