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拟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准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进行事前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拟续骋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津、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 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梁杰 、范存艳 、李卓 2021 年 4 月 27 日